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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2-27 12:53:03作者:佚名
2023年浏阳主城区招生入学政策最新
更新时间:2023年2月27日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以及《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浏办发〔2016〕10号)和《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浏政办发〔2017〕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主城区招生入学相关政策提示如下:
1、迁户口时限要求提前半年,即当年3月1日前。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且拥有产权比例必须超过50%(不含50%),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另外,所有已购买商品房但实际未于当年3月1日前交房的,均不纳入学区公示范围,也不能按“有房”排序入学。
3、新购商品房(含新购二手房以及继承、赠与的房屋)交房时间(新购二手房以及继承、赠与房屋过户手续办结时间)均以当年3月1日为时间上限。
4、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在同一户主名下,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公安、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可视为有房。前提是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实无房产,必须提供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5、新购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房屋的业主)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自前业主以此房产为依据入学之日起满6年方能再次以此房产为依据入学,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