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0-07 12:53:49作者:佚名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一、报名网站
中国教师资格网:点此进入
二、网上报名时间
10月16日至10月26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网上办事”,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理”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实名核验成功后在“个人信息中心” 页面下,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证书信息、学位证书信息的核验或补充。然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板块进行报名,按照“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提交申报信息”等规定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内容。申请人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河南省)及认定机构(河南省教育厅),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面试成绩合格选择面试人员确认点、免试认定选择免试人员确认点),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增加、删减或只填写院系、附属医院名称;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3.“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申请人员填写最高学历证书编号。其中,以往届师范生本科学历申请认定的免试人员填写本科学历证书编号。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査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以博士学位申请认定的免试人员填写博士学位证书编号。
(二)报名
在我省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试)”;认定所在地选“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
2.“学历专业类别”栏目须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面试成绩合格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免试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3.“申请任教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严格按照参加面试考试的申请任教学科填写,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应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与其相同或相近的任教学科。“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禁止填写一级学科。所有填报不一致或填写一级学科的人员,将取消本次认定资格。任教学科请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中《学科对照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例如:“C66文化教育大类,C6601语言文化类,C660101汉语”,C66文化教育大类为一级学科,C6601语言文化类为二级学科,C660101汉语为三级学科。
4.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可选择“无”;申请人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
5.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6.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后,请按照注意事项提示上传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7.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①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②被撤销过教师资格;③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8.认定确认工作由省级认定机构网上审核,申请人无需亲自办理现场确认事宜,确认通过即为“待审批”,请耐心等待。
9.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