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0-09 12:35:56作者:佚名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向我县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隆回县行政区域内,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