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4-06 15:02:48作者:未知
2023绵阳城区小升初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1.公办学校:2023年5月20日—6月20日。
2.转公学校:2023年5月20日—6月28日。
3.民办学校:2023年5月20日—6月28日。
(二)报名条件
初中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3年毕业的小学生。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区(园区)报名,根据本人符合的条件填报属地公办学校,并可填报城区四所转公学校及辖区内的民办学校。
1.公办学校。报名条件为:
(1)户籍儿童。学生本人应具有学校所在区(园区)的户籍。
(2)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与流入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流入地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
②截至2023年4月30日,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③截至2023年4月30日,在流入地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
2.转公学校。报名条件为:
(1)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经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在本区内已取得公办学校学位,才能填报转公学校。
3.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为:
(1)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经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在本区内已取得公办学校学位,才能填报所在辖区的民办学校。
(三)报名方式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应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操作。
系统入口:点击进入
五、招录方式
(一)公办学校。由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资料和安排学位,已取得城区公办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重复安排学位。具体招录方式为:
1.户籍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地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按照免试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地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统筹安排学位。
2.随迁子女。由流入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二)转公学校
1.新生招录。由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填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填报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剩余招生名额由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2.直升招录。已经在转公学校就读且2023年毕业的小学生,凡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的,必须符合在绵就读公办学校的报名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直升招录。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申请并通过直升招录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的摇号。自愿放弃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原就读的转公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3.转公学校摇号时间为2023年7月4日。
4.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
5.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流程和要求,组织实施本地的电脑摇号。
6.未被转公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参加填报的民办学校摇号,也可到已取得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
1.新生招录。取得城区公办学位,未被转公学校录取,且填报民办学校的学生,由民办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省系统”组织电脑摇号,摇中的予以录取。
2.直升招录。民办学校直升招录按原有政策执行。
3.民办学校摇号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
4.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
5.各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流程和要求,组织实施本地的电脑摇号。
6.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到已取得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