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7-13 19:06:33作者:未知
办理时间及地点
为方便群众,秉承“便民、高效、规范”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行高峰期贷款受理有序“分流”措施,实施错峰受理,按镇(街道)“先续贷、再首贷”错峰办理贷款,分为两种形式:
1.网上办理(续贷):7月20-9月29日。
2.现场办理:
第一阶段:在校大学生续贷、首贷 8月1日—8月15日
第二阶段:大学新生首贷 8月16日—9月29日
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29日(工作日内办理),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地点:富平县莲湖大街东段富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
8月31日以后办理请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十四楼1405办公室
电话:0913-8260963(窗口)
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1.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按照《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发函〔2019〕12号)的规定,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镇(街道)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3.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直接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富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续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继续采用远程办理。
4.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先由学生本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并书面承诺,再携带认定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富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认定,通过认定后办理申贷手续。
贷款受理
1.首次申请贷款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富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首贷学生结算代理机构使用招商银行。
首贷学生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后,会收到附有招商银行APP二维码的受理回执,学生通过手机扫码下载招商银行APP,然后可以通过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登录或注册招商银行APP。招商银行通过APP引导学生完成指定账户的实名认证、开立或者绑定已有账户。
2.续贷
续贷学生继续使用支付宝作为代理结算机构。
(1)远程办理:
借款学生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贷款申请,通过其本人实名认证过的支付宝账号完成身份认证,选择远程办理,完整上传相关资料,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下载合同和受理证明并打印。(为方便续贷学生办理,续贷学生采用远程办理)
(2)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富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如果更换了共同借款人,需要双方共同前往富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借款学生应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续贷声明高校要审核通过。
合同签订
1.申贷材料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学生自行注册,新增2023-2024学年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打印并签字)
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就读高校、学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微信号、共同借款人等信息必须详细完整、准确无误,保证“零”错误,否则会影响贷款审批。
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身份证超过有效期不能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签订合同
签字过程中,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所签姓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签字完成后,每位学生领取一份《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并妥善保管《受理证明》。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凭《受理证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在10月10日前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电子回执;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放弃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严禁由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外的第三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首贷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订合同,上传现场受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