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6-01 19:06:59作者:佚名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23〕8号)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3〕88号)的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艺术生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规范地进行,制定《中山市第一中学2023年艺术生招生方案》。
关于招生方案
招生计划
报考条件与报名方法
01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为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23〕8号)规定符合我校报考资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已报名参加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艺术素质测评等级必须达到B等级或以上,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加考试,即在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舞蹈类、语言类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02报名方法
1.凡符合艺术生招生条件且需要报考的考生,必须在5月30日上午11:00至6月3日下午16:00自行登录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报名网址:
http://10.25.1.66:8004/(内网);
http://61.142.114.234:8004/(外网)。
2.艺术素质测评等级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艺术教师用教师账号登入系统导出,加盖毕业学校公章,考生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3.报考打击乐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填报选考的第二种乐器。
03报名资格确认
学生报名时间截止后,我校将在中山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对考生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核验,并录入审核意见。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中山市第一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zsyz.org/于6月15日前进行公布,公示期为5天。
艺术类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6月29-30日
1.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安排在中山市小榄中学参加考试;
2.语言类安排在中山市华辰实验中学参加考试;
3.舞蹈类安排在中山市实验中学参加考试。
详细考试时间和安排见各类别校际联考考试方案。
准考证领取时间、方式
6月19日—6月21日以考生所在初中学校为单位到相应类别校际联考考点领取。
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中山市小榄中学行政楼二楼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22253429;
语言类:中山市华辰实验中学招生办公室(学校行政中心一楼),联系电话:88488688(周老师);
舞蹈类:中山市实验中学致远大楼5楼综合办,联系电话:88331091。
测试总成绩及名单公布
(一)术科成绩:
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舞蹈类、语言类考生术科测试总成绩满分为600分。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低于480分的考生不予入围,舞蹈类低于460分的考生不予入围,语言类低于480分的考生不予入围。
(二)入围名单的确定
艺术类考生入围资格线按学校项目招生计划不超过1:2的比例划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研究,确定入围考生名单。音乐类(声乐)入围不超过6人、音乐类(器乐)入围不超过6人;舞蹈类入围不超过6人;语言类入围不超过4人。
若末位有两人或以上术科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成绩入围:
1.音乐类(声乐)以声乐得分较高者入围;
2.音乐类(器乐)以器乐得分较高者入围;
3.舞蹈类以舞蹈作品表演得分较高者入围;
4.语言类以朗诵得分较高者入围;
(三)公布时间:
2023年7月2日
(四)公布方式:
根据考生的术科测试成绩、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条件和招生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将在中山市第一中学官方网站 http://www.zsyz.org/上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考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考试项目、考试成绩(总成绩和主项成绩)及名次等。
考生成绩查询方法
学生可凭姓名和准考证号在考点学校官网查询自己的成绩:
音乐(声乐类)、音乐(器乐类)成绩查询入口:中山市小榄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zsxlzx.net/
语言类成绩查询入口:中山市华辰实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hszsfz.com/
舞蹈类成绩查询入口:中山市实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zssyzx.cn/
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可填报两个学校的志愿。中考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根据自身取得的入围资格进入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艺术类招生志愿并确认。
录取规则
(一)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23〕8号)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3〕88号)文件精神和录取要求进行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到C等级或以上,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8分。
(二)艺术生投档按总分A或总分B中的高分值执行,中考文化总分成绩要求:
1.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语言类中考总分不低于我市2023年中考总分B的A+等级所对应分数线下20分。
2. 舞蹈类中考总分不低于我市2023年中考总分B的A+等级所对应分数线下25分。
3. 投档时,当考生总分A和总分B对应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均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按总分A或总分B中的高分值执行,否则按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达到要求的对应中考总分执行。
(三)艺术类投档时,依据招生计划,按计分科目总分(满分600分)×60%+术科成绩(满分600分)×40%合成投档总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中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艺术类招生文化成绩要求、符合考查科目等级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四)若投档计划数末位出现两人或以上投档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若术科成绩也相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转为我校 A 类计划。
(五)艺术类招生录取时不享受高中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凡被录为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学校相应的艺术训练和表演,并参加艺术高考。
咨询电话
0760-88332643
申诉电话
0760—88336183
中山市第一中学官方网站
http://www.zsyz.org/
接受咨询或申诉时间
工作日8:30—11:30,15:30—17:00
特别说明
本方案涉及政策与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不一致时,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