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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5-30 16:54:03作者:佚名
2023年肇庆鼎湖区机关幼儿园秋季招生政策
根据《肇庆市鼎湖区关于印发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肇鼎教〔202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将2023年肇庆市鼎湖区机关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小班150人
三、招生对象
(一)年龄条件
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至2023年8月31日,满3周岁的儿童。
(二)户籍或居住条件
1.户籍生: 2023年6月1日前(不含6月1日)取得坑口、桂城、广利街道等户口簿的适龄儿童。
2.非户籍生:
(1)在坑口街道有固定居住房(含自建房、购房)的适龄儿童;
(2)在坑口街道有居住证或租住登记备案的适龄儿童(有效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1日前)。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2023年 6月7日至6月11日
报名办法:家长登录“鼎湖区招生平台”(网址:http://dhbm.sincci.net)进行网上报名。
五、资料审核
(一)资料审核时间
2023年6月15日至17日8:30-12:00 14:30-17:30
(二)资料审核地点:
肇庆市鼎湖区机关幼儿园
(三)资料要求
1.户籍生:提交报名凭证、户口簿、免疫证(儿童免疫接种手册第一和二页)、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户口簿及出生证原件审验。
2.非户籍生:提交报名凭证、户口簿、免疫证(儿童免疫接种手册第一和二页)、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以及有效的居住证件(房产证、居住证、租住登记备案凭证)等复印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审验。
3.政策照顾生:符合相关政策(区级或区级以上文件)所规定享受相关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家长需提交相应的政策文件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身份确认证件或证明在6月15日至6月17日到鼎湖区教育局三楼教育股,经查验审核后,确认符合政策的儿童,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入学。
(四)特别说明
1.报名表:在肇庆市鼎湖区招生平台统一报名。(网址:http://dhbm.sincci.net),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凭证。
2.房产证:房产证姓名应为报名儿童的直系亲属。未有房产证:必须提供购房合同书及购房发票,如只提供购房合同,视为没有固定住房。
3.居住证、租住登记备案凭证姓名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授权的监护人。只提供租住房与住所所有者的租住协议,视为无效的招生报名材料。租住有效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1日前。
4.提交的各项资料审验后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办法和顺序
(一)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提交资料审核(未按时报名和提交资料审核视为自动放弃,不保留学位),经幼儿园审核确认后,均采用按区域、批次顺序录取。
1.户籍生:先按区域(街道)远近顺序录取,如出现某街道报读人数大于学位供给数时,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2.非户籍生:如户籍生有剩余学位,按顺序(A—B—C)区域录取,如所在区域报读人数大于学位供给数时,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二)录取顺序
1.第一批:户籍生录取区域(街道)顺序
①坑口街道
②桂城街道
③广利街道
2.第二批:非户籍生在坑口有固定居住房(包括自建房、购房)录取顺序:A区—B区—C区。
3.第三批:非户籍生在坑口租住录取顺序:A区—B区—C区。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将于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在肇庆市鼎湖区机关幼儿园大门口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四)领取录取通知书
1.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8:30-12:00
2.地点:肇庆市鼎湖区机关幼儿园门口
(五)新生注册时间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