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5-22 10:28:14作者:未知
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开区2023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拟招收小班120人。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三、招生对象
(一)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经开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1.5月21日,通过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龙之幼】面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方案和信息。
2.5月22日龙山新苑幼儿园门卫室领取或扫码自行打印《经开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登记时间
小班新生报名登记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龙山新苑业主子女, 5月24日;
第二阶段:经开区户籍,其他小区适龄幼儿 ,6月5日
第三阶段:经开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6月8日。
非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在第一阶段报名登记无效;
配套小区业主子女不在第一阶段报名,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三)报名登记方式
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登记。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不得重复报名。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需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
3.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4.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3个月及以上经开区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五)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 优先满足符合龙山新苑三期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产权为住宅性质且为完全产权。
2.剩余学位向社会公开招生,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
3.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已在我区公办园就读,其第二孩报名第一孩所在公办园,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
4.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六)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到龙山新苑幼儿园报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未按时报到注册和取消录取资格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龙山新苑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53-581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