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6-15 21:13:06作者:佚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6 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23〕27号)有关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示我镇2023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各积分项目得分、总得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扫描文末相应年级二维码即可查看积分和排名情况)。
录取原则
1.积分录取总原则。根据我镇提供的积分制入学公办学位数量,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和积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即按东莞市积分制入学方案进行录取;
2.公办学位录取原则:2023年茶山镇拟安排积分入学公办学位75个(小学45个,其中第二小学25个,第三小学20个;茶山中学30个),按积分由高到低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3.民办学位补贴原则:东莞市从2023年秋季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实行全员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上述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学生自行联系我镇的民办学校入读相应年级(起始年级按照东莞市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执行),已经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可继续在原民办学校就读,享受学位补贴;
4.注意事项:积分入学只适用于入读茶山镇的公办学校,不能跨镇街申请。
学位安排
1.学位安排:2023年7月5日前,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5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2.递补录取:我镇公办学校于7月8日-7月10日注册,逾期未注册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原则:以未录入公办学校的申请人第一志愿为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额满即止。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21日。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咨询电话
茶山镇教育管理中心
81831919
时间安排
积分公示:2023年6月15日-6月21日
志愿修改:2023年6月15日14:30-6月16日17:30
学位安排:2022年7月5日前
录取结果查询:点击这里即可便捷查询茶山镇积分入学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