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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东光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安排(东光县招生办)

更新时间:2022-10-04 22:51:29作者:佚名

2022东光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安排(东光县招生办)

  东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初中,县直各学校,树人教育学校:

  为规范我县招生秩序,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落实“公民同招”,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2022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城区小学

  1.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1)房产在育才大街以南、邮政路以东、宣慧河以西且实际居住的城区内适龄儿童。

  (2)户籍在东光镇袁庄、杨双楼村房户一致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同一户籍,房户一致,户籍不得有迁移历史)

  2.第二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1)房产在跃进河以北、建新路以西;茧城大街以北、建新路以东、东升路以西;崇文大街以北、东升路以东且实际居住的城区内适龄儿童。

  (2)房产在茧城大街以南、邮政路以东、育才大街以北、东升路以西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可以自由选择第二实验小学或第四实验小学。

  (3)房产在跃进河以北、京沪铁路以东、105国道以西自有房产的城区适龄儿童可以自由选择第二实验小学或铁西小学。

  3.第三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1)房产在育才大街以北、东升路以东、崇文大街以南且实际居住的城区内适龄儿童;房产在百合颐景园小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户籍在东光镇王桥、王隆吾村房户一致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同一户籍,房户一致,户口不得有迁移历史)

  4.第四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1)房产在茧城大街以南、邮政路以西;茧城大街以北、建新路以西、跃进河以南且实际居住的城区内适龄儿童。

  (2)房产在茧城大街以南、邮政路以东、育才大街以北、东升路以西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可以自由选择第四实验小学或第二实验小学。

  (3)房产在跃进河以南、京沪铁路以东、105国道以西且实际居住的城区内适龄儿童可以自由选择第四实验小学或铁西小学。

  (4)户籍在东光镇夏庄、柴王、戈新庄、老马、南侯村房户一致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同一户籍,房户一致,户籍不得有迁移历史)

  5.金府小学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6.铁西小学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房产在京沪铁路以西及东光镇小圈村的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位于京沪铁路以东,105国道以西的适龄儿童可依据学生家长意愿选择铁西小学)

  7.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在金府小学、铁西小学、曲庄小学。

  (二)城区中学

  1.第二中学招生范围及条件:

  (1)对口直升二中的第四实验小学毕业生。

  (2)房产在s383省道(茧城大街)以南东光镇户籍的东光镇所属小学的毕业生。

  2.第三中学招生范围及条件:

  (1)对口直升三中的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和金府小学毕业生。

  (2)房产在s383省道(茧城大街)以北东光镇户籍的东光镇所属小学的毕业生。

  3.找王镇户籍的找王镇所属小学毕业生意愿到城区中学就读的依据二中三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二中或三中入学。

  4.城区内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乡镇小学毕业生意愿到城区中学就读的依据二中三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二中或三中入学。

  (三)乡(镇)中小学

  1.各乡(镇)小学招生范围由本乡(镇)中心校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划分。

  2.各乡(镇)初中招收本乡(镇)区域内小学毕业生和其他学校毕业回原籍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3.找王镇区域内小学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作出以下划分:户籍是找王镇大曹、小曹、冢孙村的小学毕业生由龙王李中学负责招收;户籍是找王镇大崔、复兴、王决、郭庄、孟庄、肖庄、东窦、西窦、中窦村的小学毕业生由于桥中学负责招收;户籍是找王镇班庄、刘庄、张辛、马辛、后马、小郝、大郝东、大郝中、大郝西村的小学毕业生可自由选择于桥中学或张恒中学。以上找王籍小学毕业生根据意愿还可安排到城区中学就读。

  (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本县区域内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树人教育学校学校为我县唯一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学校招生计划为小学190人,初中215人,共计405人。树人学校招生范围为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如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随机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五)严格遵守招生范围。所有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禁止招收范围外的学生。

  三、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一)城区小学

  1.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报名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用房;如还未领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则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购房发票;提供2022年7月份以前缴纳的水、电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或手机缴纳证明)作为达到入住条件的参考;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2.铁西小学、金府小学报名登记需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用房;如还未领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则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购房发票或所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租赁合同;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需提供父母的合法劳动合同和营业执照;

  (4)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二)城区初中

  1.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东光镇中心校、找王镇中心校和具有本县城区、东光镇、找王镇户籍的县外小学毕业生报名中学时,需携带全家户口本和小学毕业生学生信息表。(本县学生信息表经教育局审核后交由毕业学校发放)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二中、三中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用房;如还未领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则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购房发票;提供2022年7月份以前缴纳的水、电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或手机缴纳证明)作为达到入住条件的参考;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户口不能明确显示亲子关系的提供)。

  (三)县外随迁子女报名城区学校的需提供居住证,且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居住证的签发日期要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

  (四)关于自有房产提供材料的说明

  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房产证的自有房产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无住建部门的购房发票)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或可证明房产证已在银行抵押的其他证件;

  (2)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或回迁合同(协议,民间契约或协议不作依据)、住建部门的购房发票。

  (3)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4)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5)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证明材料以及缴纳租金的原始票据及复印件。

  (6)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居住的,户口本户主为其祖(外祖)父母的:提供其祖(外祖)父母户口本和房产证。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登记时间安排

  全县中小学(含民办学校)新生统一报名登记时间为8月2日至8月3日。报名登记事项由各录取学校和中心校具体安排。

  (二)城区小学报名办法:

  1.城区户籍自有房屋的:城区户籍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报名县直小学的,根据“房户一致”的原则,由学生家长持全家户口本、出生证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报名材料到划片学校进行报名。

  2.县域内非城区户籍自有房屋的:县域内非城区户籍在城区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报名县直小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全家户口本、出生证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报名材料到户籍地乡镇中心校(文教室)报名登记。由乡镇中心校(文教室)审核无误后将报名情况汇总成册,并经单位盖章、校长签字,于8月6日报资格审核专班审核。

  3.本县户籍在城区租住房屋的:本县户籍在城区租住房屋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报名城区小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全家户口本、出生证明、合法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协议等证件到户籍所属乡(镇)中心校报名登记,且在三所学校(金府小学、铁西小学、曲庄小学)中选择一所意向就读的学校。经乡(镇)中心校审核、验证、入户调查,确认无误后,将报名情况汇总成册并经单位盖章、校长签字,连同报名材料及复印件,于8月6日报县教育局。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铁西小学、金府小学、曲庄小学。

  4.外县市户籍进城务工的:县域外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在城区小学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持相关的报名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青少年活动中心),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统筹安排入学。

  (三)城区初中报名办法:

  1.县直小学、东光镇安屯小学、曲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本和学生信息表到直升中学或安排学校登记报名。在铁西小学就读自有房产的毕业生到所划区域中学报名登记,租住房屋的进城务工子女依据城区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找王镇意愿报名城区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本等材料到找王镇中心校报名,根据城区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城区自有房产的乡镇小学毕业生:报名城区中学,持全家户口本、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相关报名材料到当地中学登记报名,由当地中学审核无误后将报名情况汇总成册,并经单位盖章、校长签字,于8月6日报资格审核专班审核,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在城区中学。

  3.城区租住房屋的乡镇小学毕业生:报名当地中学后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由当地中学审核、验证、入户入企调查,确认无误后报审核专班,经审核专班逐一审核后,根据城区中学学位和床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县外就读东光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城区中学的到户口所在地中学报名,其中城区户籍的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青少年活动中心),找王镇户籍的到找王镇中心校报名,东光镇户籍的到东光镇中心校报名。报名时持学生信息表和相关材料,经核查确认无误后,根据城区中学学位和床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 县外就读非东光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县域外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在城区中学学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持居住证、户口本、学生信息表等相关的报名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青少年活动中心),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根据城区中学学位和床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乡(镇)中小学报名办法

  乡(镇)中小学招生按照各自的招生范围招收本区域内适龄儿童,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具有本地户籍但在县外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乡镇初中就读的,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持有关报名材料和学生信息表到相应中学报名。

  五、城区学校录取办法

  城区县直学校招生按批次录取:

  第一批录取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

  第二批录取具有城区户籍城区内自有房产的;

  第三批录取东光非城区户籍城区内自有房产的;

  第四批录取县域外户籍城区内自有房产的。

  学校按次序录取,如有空余学位按批次递补,同批次的按照入住先后顺序录取。若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六、相关规定与要求

  (一)学校招生工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宣传、审核、登记、调查、公示等各环节人员的责任。

  (二)各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节点和招生流程,分别对提供的户口本、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逐一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对是否在所购房产居住、是否实际租住、父母是否在企业务工的真实性要进行入户、入企调查,入户调查时应果断排除,当面告知家长调查结果,并留有相关依据材料,家长签字,以备查证。

  (三)由县政府牵头协调教育、公安、资规、市场监管、税务、人社、供电、供水公司等部门组织招生审核专班适时对房产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进行查验,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记录诚信档案,属违法违纪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招生审核专班、各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学生入学审核裁定要遵循公平公正、信息共享、共同负责的原则。

  (五)自有房产的认定,规划用途应为住宅,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不能作为就近登记入学的依据。

  (六)适龄儿童要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户,适龄儿童户口挂靠的,且房屋所有权人不是法定监护人的,不能作为就近登记入学的依据。

  (七)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八)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民办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九)严格控制转学。凡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对于证件齐全符合转学条件的,由学校登记审核报教育局审批后办理相应手续。

  (十)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通过对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学位供给紧张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期间对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十一)疫情期间,各学校组织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进行,测量体温和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严禁人员聚集,在室内佩戴医用口罩,设置相关提示牌,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按时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东光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

  附:东光县2022年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本文标签: 户籍  城区  小学  东光  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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