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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04 10:35:47作者:佚名
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新生报到)工作方案
一、返校原则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属地防控要求,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做到“未经批准不提前返校”“非通知不返校”,根据学生返校条件分期分批错峰安排返校。鉴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以及上级和属地工作部署,动态调整师生员工返校方案,统筹做好秋季学期返学(报到)前、返学(报到)中、返学(报到)后各环节疫情防控,不得层层加码或搞“一刀切”,防止疫情输入校园,确保师生员工安全有序返校、健康平安在校。
二、返校(报到)条件和要求
(一)符合返校条件
1.返校前属于常态化防控区域(以每日防控动态信息为准)的师生员工,且完成7天连续在学校企业微信健康打卡,并无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
2.返校前7天不属于封闭封控管理地区,且无涉疫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师生员工。
3.返校前省内外常态化防控区域(以每日防控动态信息为准)的师生员工,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抵达校区所在地后应第一时间就地就便开展核酸“落地检测”,确保返校时出示核酸检测结果为最新的。
(二)可申请返校条件
符合以下几种情形的可申请返校,须按有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措施。
1.返校前7天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级市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返校后3天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和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到校后三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提倡乘坐高铁站、火车站、飞机场公交工具,抵达校区所在地 “两站一场”(高铁站、火车站、飞机场)后第一时间开展“落地检测”,作为三天两检的第一次核酸检测。在核酸结果未出前尽量减少流动和聚集,待三天两检核酸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2.近期有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入境后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校外完成健康监测和管理的。
3.患有传染性疾病(如肺结核等)治愈后,持医疗部门开具符合返校的诊断证明可返校的师生员工。
4.鉴于学校疫情防控的需要,可申请返校类型的学生建议提前1天抵达校区所在地,第一时间开展核酸“落地检测 ”后在校外居住(核酸检测费用由学校报销),待检测间隔时间满24小时后,再前往校门设置核酸监测点完成1次核酸检测后,方可进入校园。
被疾控部门排查属于密接者地区学生降为常态化防控区域后再申请返校。
(三)相关要求
1.所有符合返校(报到)和可申请返校师生员工在企业微信上传以下材料:
(1)返校前连续7天健康打卡记录;
(2)健康码绿码;
(3)返校前7天行程卡;
(4)乘坐交通工具票据等信息(尽可能避开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或报告病例的区域,以便疫情防控需要时查询和追溯)。
2.所有符合返校(报到)和可申请返校的师生员工,在返校前7天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和监测,减少外出与聚集。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再出居住地(自觉做到不出省、不出市、不出县区)。未通知、未审批不得提前返校。
3.到校后,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居宿舍等待结果期间保证自己足不出户,尽量避免与外人接触。
4.各单位、部门必须对所属教职员工和学生予以有力监督,并做好充分服务保障和沟通解释工作。学工部门统筹各学院对返校学生进行妥善管理。
(四)暂缓返校的人员
1.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每日官方实时更新)及封控区管控区的师生员工,或健康码为红(黄)码,且未完成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师生员工。
2.有病例接触史等、尚在排查期的师生员工,或返校前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以每日官方实时更新)旅居史、接触史,且未完成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师生员工。
3.目前身处境外或者及入境后尚未完成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且未在校外完成健康监测和管理的师生员工。
4.被疾控部门排查属于密接者、次密接者或“有同时空交集”暴露史,尚未完成健康隔离措施的师生员工。
5.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
6.患有传染性疾病且未治愈(如流感、肺结核病急性期)的师生员工。
属于暂缓返校的师生员工,待所在地区降至低风险(或常态化防控区域)等级后,或者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后,再向所在单位、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三、返校安排
(一)教职工报到时间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放假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校〔2022〕50号),教职工报到上班作以下安排:
1.党政群团所有干部(含科研、教辅、后勤等部门)、学院副科(含相当)以上干部、全体辅导员须于2022年8月23日报到,8月24日起正常上班,提前准备开学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其他教师及员工须于2022年8月25日下午4:00前回所在单位报到。
3.各教学单位须将教师到岗情况于2022年8月25日下午4:30前报教务处;各单位、部门须于2022年8月25日下午4:30前将教职员工上班到岗情况报人事处。
4.新入职的教职员工,及时纳入学校疫情防控网络管理体系,对其进行健康监测与管理服务。
(二)学生返校时间
1.学生注册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8日。
2.上课时间:2022年8月29日。
各教学单位须于当天上午11:00前将学生到校上课人数及出勤率报学生处。
3.转学、复学、退伍入学的学生,及时纳入学校疫情防控网络管理体系,对其进行健康监测与管理服务。
(三)分批分次安排
1.本科生
2.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老生):湖光校区(8月26日)、霞山校区(8月28日)返校、注册,湖光、霞山校区新生于9月16日报到。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外单位实习或从事科研工作的研究生可直接到相关单位报到,无需返校注册,但需向学院报告。目前在国(境)外的国内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暂不能返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用返校注册。在26日前返校的研究生需特例申请审批。
3.相关说明
上述省外省内符合条件在返校当天,如在抵湛当天已在火车站、高铁站、机场等出口已完成核酸检测的,在校门口可以不用再进行核酸检测,但需要出示依据;如未开展第一次落地检测的,由学校在校门口统一组织一次核酸检测。
四、返校(报到)管理
1.防控办负责传达落实上级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工作安排,制定秋季学生返校方案、大规模核酸检测方案和应急预案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督查检查、校内联防联控、信息汇总统计与报送、材料对外上报、涉疫信息信访与投诉、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等,具体由部门制定并细化有关方案。
2.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本科生、研究生返校(报到)前、返校(报到)中、返校(报到)后的台账信息、健康监测、旅居史(接触史)排查、心理教育、日常教育管理和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等,具体由部门制定并细化有关方案。
3.人事处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教职工返校防控工作方案,做好教职员工的台账信息、健康监测、旅居史(接触史)排查、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心理教育、日常教育管理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制度(日报告、零报告)等信息,具体由部门制定并细化有关方案。
4.教务处、研究生院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做好学生返校教学工作方案,制定开学前两周线上教学预案,以及在疫情突发情况下的网络教学工作预案。
5.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仍在国外留学生的网上教学方案和教育管理工作,具体由部门制定并细化有关方案。
6.保卫处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和完善师生员工返校(报到)前、返校(报到)中、返校(报到)的校门管控、外来人员管理、扫码测温登记等信息核验、校园巡逻巡查等,具体由部门制定并细化有关方案。
7.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和完善师生员工返校(报到)前、返校(报到)中、返校(报到)的服务保障、场所管理、出入记录(部门归口管理场所)、通勤车辆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就餐安全管理、健康观察区管理、垃圾分类管理、水质检测、饮水洗手措施和清洁、通风和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等,具体由部门制定并细化有关方案。
8.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和完善师生员工返校(报到)前、返校(报到)中、返校(报到)的生活物资保供、环校车管理、校园服务网点及人员管理、出入记录(部门归口管理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就餐安全管理、水质检测、饮水洗手措施和清洁、通风和消毒制度等,具体由部门制定并细化有关方案。
9.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做好师生员工返校(报到)前、返校(报到)中、返校(报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出入记录(部门归口管理场所)等,具体由部门制定并细化有关方案。
10.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做好师生员工返校(报到)前、返校(报到)中、返校(报到)企业微信健康打卡、人脸识别系统维护等,具体由部门制定并细化有关方案。
11.校门诊部负责做好师生员工返校(报到)前、返校(报到)中、返校(报到)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传染病症状监测和病因追踪、可疑症状人员筛查和转运、隔离留观室(区)管理、校内医疗救助、属地疾控、校外医疗机构对接等,具体由部门制定并细化有关方案。
12.校团委负责师生员工返校(报到)前、返校(报到)中、返校(报到)志愿者安排、团学等聚集性活动监督管理、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引导等,具体由部门制定并细化有关方案。
13.党委办、组织部和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动员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积极投入秋季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具体由党委办、组织部制定并完善有关方案。
14.省实验室、基建处、后勤保障处、船舶与海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含邀请人员)、在建工程人员、维修项目人员、校外教育培训人员管理工作,具体由各相应单位、部门制定并完善有关方案。
15.宣传部负责做好涉校涉疫舆情管控、传染病知识宣传和校园文化环境营造等,具体由部门制定并完善有关方案。
16.纪检监察室加大对校内疫情防控督查督办和检查指导力度,对担当不足、履职不力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约谈。
17.各学院相应成立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新生报到)师生返校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好本单位秋季学期开学师生返校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聚集性活动监管,除上述外的其他部门要加强本部门疫情防控、场所管理、出入记录(归口管理场所),具体由各学院和其他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完善有关方案。
五、应急处置
(一)遇到突发意外事件,要稳妥处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管控好舆情,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二)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学生应当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第一时间报所在单位、部门主要领导。防控办、门诊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人事处、后勤集团等部门,要按照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工作机制以及《广东海洋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海洋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迅速采取安排到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指导就诊等针对性措施。
(三)一旦发现校园传染病案例,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四早”“四集中”(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及时预防和控制聚集性疫情。门诊部迅速配合属地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及时进行风险告知。
(四)各单位、部门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部门要从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出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紧从细抓好校园疫情防控。要坚决克服思想上行动上的麻痹松懈,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校园。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部门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时刻绷紧校园疫情防控之弦,织密织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防控工作的网络。压实责任管事,分类施策管人,明确标准管场所,明确规范管过程,备齐预案管应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不留死角。对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要坚决纠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做好保障服务。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和诉求,认真做好心理状况排查和心理问题疏导工作,精诚帮助师生解决好各类问题和困难。要以生为本,及时给予学生学业上指导,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强健体魄的活动。各单位、部门要细致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师生正常学习、工作、生活所需的各种保障服务。
七、阳江校区参照本通知,结合校区实际,统筹做好校区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另拟方案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