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04 04:58:26作者:佚名
鉴于当前重庆防疫形势复杂严峻,为确保重庆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安全平稳实施,根据重庆市《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三版修订版)(2022年7月1日)》以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22〕21号)的规定,现将重庆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予以公告,请各位考生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试防疫要求
(一)考前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全文阅读《重庆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仔细阅读所有疫情防控须知事项;签署《重庆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健康申报承诺书》(点击下载),承诺已知悉考试健康和防疫要求相关规定,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考生应于考前按照考试防疫规定,自行开展“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通过“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申领本人“渝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并持续关注“两码”状态;提倡考生提前做好疫苗接种,从参考前7日起,每日测量、记录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并报告有关部门。
3.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考前10天避免前往或途经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避免到人员密集区,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接触,做好个人卫生防控和健康管理,公共场所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公共场所“一米线”社交距离,不接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建议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离渝,非必要不出所在区县。
4.我市“入渝码”已于2022年8月24日0时起正式推广实施。市外非重点排查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在各交通卡口查验通信行程卡后,均需按照指引扫描“入渝码”,扫码后“渝康码”将随即变成弹窗。“入渝码”弹窗期间,将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对疫情防控的相关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疫情防控相关部门。
(二)考试当日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应满足考试期间重庆市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持电子身份证不能入场参加考试)和纸质准考证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在重庆市内完成考前(以参考场次开考时间为准,下同)“三天两检”,持有资质核酸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证明均可,下同)。“三天两检”以采样时间为准,两次核酸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最后1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在考前24小时内。如:9月3日参加考试,须在8月31日至9月2日期间内,间隔24小时完成两次核酸检测。
(2)“渝康码”、“通信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入场时更新);
(3)体温查验低于37.3℃,且身体无其他异常情况。
2.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2)属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3)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4)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
(5)考试前7天内,曾出现体温超过37.3℃(含)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
(6)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管控和临时管控的;
(7)进入考点前,出现体温异常(经现场两次复测复查后,体温仍≥37.3℃)、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研判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人员。
(8)进入考场前,未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包括且不限于核酸检测结果和时间等不符合规定)、未提供经考生本人签署的《重庆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健康申报承诺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渝康码”红码、黄码或“渝康码”出现弹窗(进入考场时更新)、或“通信行程卡”黄码、橙码或红码(进入考场时更新)的。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身份验证和疫情防控检测。考生持电子身份证不能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将采用人脸识别系统对考生身份进行识别认证,建议考生勿化浓妆。入场时应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组织安排,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按要求有序入场。
2.进入考区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具有有效防护作用的医用外科或N95等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方可摘除口罩。提倡考前考后均进行手消毒,并全程佩戴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3.考生进入考区及考试期间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检测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由考区医务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自动退出考场,并主动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有关部门,妥善处置。
4.考试当天考生应采取合适、安全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间距。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坚持佩戴口罩,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聚集或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不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及在考点周围聚集,接送车辆须尽快驶离。
三、特别提醒
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持续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对考试组织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随时关注重庆市、报名及考场(点)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重庆市财政局网站及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一晚提前检查自己的“渝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状态是否正常,顺利迎考。
以上未尽事宜及各地、各考点组考防疫政策有进一步规定的,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当地规定为准。
如需帮助,可以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联系本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或重庆市会考办。
市会考办联系电话:023-63216182、63216192、6321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