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01 17:02:37作者:未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2〕7号) 精神,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结合师市实际,现就做好八师石河子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教育招生入学改革,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稳中求进,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二、总体要求
(一)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师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师市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的通知》(石政发〔2021〕28号)和《关于调整石河子第十中学学区的通知》(石政发〔2022〕30号)中划分的学区范围进行招生。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2022年八师石河子市市区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实施方案》规则录取。各学校要合理确定学校班级规模,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市区学校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团场中小学仍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也可结合学校实际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由各团场学校自行确定。各学校要及时通过社区、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师市教育局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及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
(三)加强重点群体监控。严格执行对口交接制度,各小学与初中学校进行无缝对接,严防小学毕业生流失或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交党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进行审核备案。各相关单位与属地街道社区要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零拒绝”“全覆盖”要求,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少年儿童因贫失学。
(四)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权益。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对“优才卡”持有者和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五)规范转学相关工作。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两周之内。市区中小学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办理转学。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的问题,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1日—7月31日期间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党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团场户籍儿童向团场社会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1.小学入学: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师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初中入学:具有师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22年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材料清单。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提供无效证件者或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1.师市户籍儿童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房产证明。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原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师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从业证明:在师市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有与师市用工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在师市经商者,父母一方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三)相关说明。
1.自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开始,市区学校将严格实施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记录制度。学区内住房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完全小学六年内、初级中学三年内、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一对夫妇)子女就读。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监护人居住证地址相应学区进行报名。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因学位不足而未被相应学区录取的,由师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不服从调剂的,不再安排学位。
四、招生程序
(一)第一阶段:本地户籍报名(7月18日—7月28日)
1.网上报名(7月18日—7月21日)。市区范围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八师石河子市户籍儿童少年,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关注“石河子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报名链接进行网上报名,且只能报一所学校,不能一生多校报名,否则系统将会自动识别,影响报名。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如实上传入学证明材料,所登记的信息和上传入学证明材料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依据。团场学校和个别市区学校现场同步进行。
2.资格审查(7月18日—7月22日)。招生学校按照网上报名信息对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或存疑的通知其进行材料补充或协调社区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生源进行驳回,对材料造假的一律取消相应学校入学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短信反馈至家长。
3.现场确认(7月19日—7月24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学校制定的具体细则,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学生不到现场。确定参加随机派位的须在现场签订《参与随机派位承诺书》,双(多)胞胎家长可申请填写《双(多)胞胎子女捆绑派位申请表》。
4.随机派位(7月25日—7月28日)。7月25日—27日,梳理审核需参与随机派位学校及学生名单,封存名单数据2份,分别由教育局和公证处保管备查。将参加随机派位名单在石河子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7月28日,由随机派位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组织实施随机派位。随机派位工作通过网络全程直播,并在公证处的现场监督下当场公布随机派位结果,派位结果名单当场打印备存并通过石河子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得更换就读学校。
(二)第二阶段:非本地户籍报名(8月1日—8月9日)
1.网上报名(8月1日—8月3日)。市区范围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八师石河子市户籍儿童少年,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关注“石河子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报名链接进行网上报名,且只能报一所学校,不能一生多校报名,否则系统将会自动识别影响报名。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如实上传入学证明材料,所登记的信息和上传入学证明材料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依据。
2.资格审查(8月1日—8月4日)。招生学校按照网上报名信息对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或存疑的通知其进行材料补充或协调社区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生源进行驳回,对材料造假的一律取消相应学校入学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短信反馈至家长。
3.现场确认(8月3日—8月5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学生不到现场。
4.统筹调剂(8月8日—8月9日)
未被学校录取的,由师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不服从调剂的,不再安排学位。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师市教育局将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此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教育形象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克服困难,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做好学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在师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通过智慧校园报名系统,采取信息比对、社区联动等方式,加大认证初审的力度,确定录取资质,坚决制止择校行为。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提供无效证件者或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遇有学位不足需要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师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各学校要在学校门口、社区、小区宣传栏内张贴招生宣传材料,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区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观念,理性对待子女入学。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九项严禁”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推进阳光招生。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师市教育局将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学校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究其责任。
第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