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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01 16:45:37作者:未知
新城区蒙古族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新城区蒙古族幼儿园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区属教育局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凡满三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且符合以下条件,新城区户籍且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幼儿(户主为法定监护人)。
(二)招生方式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网上志愿填报、网上信息初审、现场资料复审”的方式进行招生。如现场复审后符合新城区“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数未超出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超出招生计划,则由幼儿园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招生班数
本年度招收6个小班。
(一)网上信息采集(7月4日—7月10日)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点击进入报名入口)信息采集,并真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未参加信息采集的适龄幼儿,视为在新城区没有入公办幼儿园的需求。
(二)网上信息初审(7月11日—7月13日)
幼儿园进行网上信息初审。
(三)打印《信息采集表》(7月14日)
初审通过的方可打印《信息采集表》,初审未通过的无法打印《信息采集表》,初审通过的幼儿在规定时间至幼儿园进行资料复审。
(四)现场资料复审(7月15日—7月17日)
具体复审时间幼儿园电话通知。
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1、适龄幼儿《信息采集表》。
2、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和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双方居住证(购房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查询结果(7月25日)
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信息。
五、相关说明
1、家长提交的入园审核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产生质疑,园方可要求家长补充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2、凡在资料复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家长,一经查实,取消其幼儿的入园资格。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1—2348512
咨询时间:7月4日——7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