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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9-30 16:31:11作者:佚名
卢龙县第二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简章
根据《卢龙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卢龙县第二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服务范围:
新城大街以东,招待所、东山、农行、双龙尚府、龙飞家园以南所有区域的小区;一街、二街(马路东侧)、葛园、马庄子、王郎庄、谭家沟、苏家沟、白庄子。
二、招生年龄:
2016年8月31日前(含此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入学、划片招生原则。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时间招生,不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不使用考试、面试、测试、竞赛或者其他变相形式选拔学生,不采用各类考试结果或培训成绩、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四、招生实施办法:
招生采用分类实施办法。优先安排“双证”(房产证和户籍)齐全或具有原始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对有房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安排到入学登记住房对口学校入学,如果学位不允许,县教体局调剂解决。
五、招生时间及类别:
1. 第一批:2022年7月13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第一类:适龄儿童本人和至少一名监护人具有本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原始户籍和因购房搬迁迁入户籍,不含投亲迁入到三代直系亲属外户籍)。
第二类: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具有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的县外来卢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三类: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2. 第二批:2022年7月14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第一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但不具有该地户籍的,进行登记、审验入学材料。登记结果报教体局统筹安排。报名时家长需携带房本或购房合同加购房发票,凡持购房合同加购房发票的,以购房合同内交房时间为准(截止开学之日,未到交房时间的购房合同不作为入学依据)。
第二类:其他特殊情况适龄儿童。特别提醒:适龄儿童暂时不具备入学条件,需要延缓入学的,家长需到本地乡镇政府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通知学校。
六、报名携带的材料:
报名登记请来一名家长,需携带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学校核验,复印件上交以备与公安、房产部门查验核实。如有不实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入学资格。
1. 原件:
户口本、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接种证、入学体检表(去县妇幼办)、外县户口无个人住房的提供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本人居住证(有效期内)。
2. 复印件:
(1)户主页(户口本上带地址页)、孩子本人页、户主为非监护人的还要加上监护人页。
(2)房本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人姓名页、房屋坐落地址页、签字页、发票)。
(3)接种证全本复印件。
(4)外县户口无个人住房的提供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本人居住证复印件(1份)。
卢龙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