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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9-29 18:39:04作者:未知
上犹县城初中招生办法
(一)县城初中招生对象
县城初中七年级招收上犹一小(含茶亭校区)、上犹二小、上犹三小(含村小)、上犹五小、陡水小学、沿湖小学、新民小学等符合县城初中就读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以及不在上述学校就读但符合县城初中招生条件的其它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新生入学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口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
2.户口不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六年级毕业生,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购房且入住(不含购买写字楼、商铺、车库)。
3.在县城拥有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的居民子女。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5.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县工业园企业高管等人员子女,按《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上才字〔202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6.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持有效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
7.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的拆迁户子女。
(三)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及分区分布图(详见附件2)
(四)县城初中招生计划
1.上犹二中七年级30个班,招生计划1500人。
2.上犹四中七年级18个班,招生计划900人。
3.上犹五中七年级12个班,招生计划600人。
4.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民办上犹三中初中部办学实际,上犹三中初中部将从2022年秋季起停止办学,不再招收七年级新生,原七、八年级学生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
(五)预报名时间:7月5日-7月7日
符合县城初中就读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预报名的,可在相应学区初中补报。如学区内初中招生计划已完成,则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其它初中就读。
(六)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户口类
户口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7月5日以后户口迁入东山镇的学生,2022年秋季县城初中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2.房产类
(1)户口不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初中招生范围内购房且入住(不含购买写字楼、商铺、车库),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入住后的水电费票据(至少1个月)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县城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证明、入住后的水电费票据(至少1个月)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政策类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相应证件(英烈证书或士官证、编制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县工业园企业高管等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县人才办、县工业园、县教科体局审核批复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拆迁安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学区划分
招生顺序
第一顺序:户口类
第二顺序:房产类(含购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
第三顺序:政策类(烈士、军人等优抚对象子女、人才子女、高管子女、随迁子女、拆迁户子女)
第四顺序:经商与务工类
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户口类、房产类、政策类、经商与务工类顺序依次招收学生。7月5日-7月6日,县城各义务教育学校组织第一顺序至第三顺序(即:户口类、房产类、政策类)学生进行预报名。7月7日,上犹一小茶亭校区、上犹二小、上犹三小、上犹四小组织第四顺序(即:经商与务工类)学生进行预报名。上犹一小校本部、上犹五小、上犹二中、上犹四中按照招生计划只招收县城户口类、房产类学生。
当某一顺序学位需求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该顺序就读学生名单。该顺序通过摇号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和该顺序之后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则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相关要求
1.上犹一小茶亭校区、上犹二小、上犹三小、上犹四小一年级招收完户口类、房产类、政策类等适龄儿童后,仍有学位剩余,则接收经商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若经商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需求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则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9:30公开摇号分配剩余学位,摇号工作由各校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公开摇号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可到县城周边小学或到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2.上犹一小(含茶亭校区)、上犹二小、上犹三小(含村小)、上犹五小等学校不符合县城初中就读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可到上犹五中或到户口所在地初中就读。
3.上犹二中、上犹四中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招收不符合县城初中就读条件的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4.县城各小学、初中要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一至四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五至六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初中七至九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5.县城各小学、初中要严格执行转学审批制度,2022年秋季符合转入县城小学、初中非起始年级就读的户口及房产类学生,必须按照程序办理转学审批手续后才能转入。因上犹五小已满荷运行,符合转入上犹五小二至六年级就读的户口及房产类学生,2022年秋季统一由上犹二小负责接收。
6.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多套住房及在多个学区内经商、务工的,预报名时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不得多校重复报名。
7.严格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从学生入学之日起 1 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8.预报名结束后,由县教科体局协同县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对监护人提供的就读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凡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在申请学校的就读机会,对于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9.严肃招生纪律。对享受政策性优待安置的生源要严格审核资料,确保不错录不漏录。若发现学校或教师违规招生,可向县教科体局反映,举报电话:0797-7132565、0797-8541289,举报电子邮箱:jxsyjyg8543660@126.com。同时,县教科体局将加强对县城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教师将严肃问责。
10.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上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