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9-28 11:47:45作者:未知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拟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1.选调范围:
省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以下公务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与省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或其他报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与省管干部、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自2022年4月20日8:00至4月29日18:00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进入“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下载打印《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电子版。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21日8:00至5月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23日8:00至5月27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三)笔试
2022年5月下旬在兰州组织进行(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不足5:1的由省委组织部决定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笔试前通知应试人员。
报考人员可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会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五)现场命题写作
对进入面试人员加试现场命题写作。由省委组织部命题,主要考察机关行政工作经验和公文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六)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0%、现场命题写作成绩20%和面试成绩50%的总和确定。
现场命题写作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省委组织部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重点审核干部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廉洁意见,了解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情况及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
(八)体检
综合知识测试、组织考察等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人员建议名单,提请省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确定后,对入选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九)公示
对通过体检的拟选调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审批和调动
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先到岗试用三个月,期满进行考核鉴定。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并确定职级、兑现相应待遇。
三、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在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命题写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4.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及时通知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甘肃组工网发布信息,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政策咨询电话:0931-4811917;技术咨询电话:0931-8928492;受理举报电话:0931-12380(选调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