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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9-27 10:33:00作者:未知
衡东县2022年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指导,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学行为,更好发挥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统一原则。使用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对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大体相当原则。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三)公开公正原则。全市中职(技工)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发布,职业(技工)学校规范招生公开承诺,招生学校录取结果公开。招生学校按录取规则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四)自主选择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校、中职(技工)招生学校应当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选择学校,不得诱导、干扰学生自主填报志愿。
(五)有序录取原则。市、县教育局负责做好本地中职招生录取组织工作,实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做到规范、有序、按计划进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国锋
副组长:陈太文 谭社华 康立和 肖文新
钱升平 袁卫果 陈秋平 向建华 欧阳洁 谭思鸣 刘海峰 李婷丽
成员:职成民教股、基础教育股、机关纪委、信息中心负责人,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校长,乡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县中职(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简称“县中职学校招生办”),由阳艳雄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目标
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今年,我县中职招生要确保完成2800人,其中县职专计划招收1300人,县外中职招生计划1500人。
五、具体措施
(一)统一平台公布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在我县招生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须在省教育厅开设的“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 //zsxxtp. hnedu.cn)上公布学校的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公办或民办)、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市州招生代码、招生专业及计划、学制、收费标准、招生简章、学校网址、联系电话等核心内容,凡是没有刊载在招生资质及省阳光信息平台上的招生学校和专业,均视同违规招生。
(二)认真做好中职招生宣传
5月为职业教育宣传月,各校要制定详细的职教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教育,以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求学观、成才观。
1.发放中职招生宣传资料。市教育局统一发放《衡阳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资质》(以下简称《招生资质》)。招生资质具体介绍学校开设专业、办学性质、收费标准、招生计划、办学地址等,《招生资质》 是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准确了解中职(技工)学校真实信息的主渠道,是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县教育局于5月30日前把招生资质发放到每一所初中学校,并指导督促初中学校把宣传资料张贴到每一个初三班级及学校公示栏,并保留到学生中考后。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学生登录湖南省中职教育招生信息平台查看招生学校信息,宣讲中职招生政策。县教育局在6、7月份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初中学校发放中职宣传资料, 组织学生登录湖南中职教育招生信息平台和中职(中技)志愿填报情况,对不按规定发布信息的学校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2.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开展职业(技工)学校深入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在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招生职业(技工)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段有计划地进入到初中生源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各初中学校要明确一名校级领导负责,为职业(技工)学校进校园宣传提供必要条件,积极组织初三毕业生参加相关活动。县教育局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将活动安排到校,落实到天。各中职学校不得私自到各初中学校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招生宣传,更不允许与初中学校教师或领导建立任何招生委托关系。
3.组织师生集中学习中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各生源学校务必组织师生集中学习中职(中技)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开好初三班主任会、学生会、家长会,认真组织职业教育开放日,积极引导学生普职合理分流,确保中职招生政策与改革办法人人知晓。
(三)严格落实招生准入制度
1.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职业院校招生必须尊重学生意愿,生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得阻碍。外市职业院校来衡阳市招生,须到衡阳市招生信息平台备案相关信息。未经衡阳市中职招生办批准的市外职业学校在衡阳招生,属违规招生,各校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举报。
2.列入衡阳市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的市外职业院校, 须遵守衡阳市中职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录取时间与衡阳市同步进行,不得私自提前录取新生。
(四)统一规范中职招生志愿填报
2022年中职招生衡阳市将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各职业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应届初三学生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时间与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间相同,6月1日至6月5日。
2.填报入口
中职(含技工学校)志愿填报与普通高中志愿填报为同一平台。学生在监护人指导下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考试网(http://zsks. hhyedu. com. cn),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后,按照系统的提示与步骤,自主填报志愿与录入信息。
3.志愿设置
职业学校志愿栏按顺序依次设第一志愿学校、第二志愿学校共两个志愿,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最多填报两所不同的职业学校,报读专业在录取确认时由学生与招生学校协商确定。2022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考生网上志愿填报表见附件1。
后一志愿学校生效的前提是:该生未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前一志愿录取,后续志愿不再投档。
4.填报要求与说明
(1)应届初三学生均应在学籍所在地规定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各职业学校均应按要求实行网上录取。
(2)全市所有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已备案的外市中职学校进入志愿填报目录名单。学生在网上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多种途径了解所选职业学校办学的真实情况,克服外来干扰,自主、慎重确定填报学校。
(3)学生凭本人登录密码登录填报页面,在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提交或填报时间截止后,志愿信息即被锁定,学生凭密码仍可查看自己的志愿,但不能再作修改。市中职招生办将对学生志愿信息严格保密,不接受任何修改、查询要求。学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同时应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的录取信息将转入普通高中录取系统,普通高中录取时间结束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将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进入职业学校批次录取。
(5)各乡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要专项检查辖区初中学校网络情况,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学校网络教室,确保网络畅通,为初三学生填报志愿创造条件。严禁初中学校教师、职业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五)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原则上按照普高与中职分类录取的办法分批次录取。中职招生录取按志愿优先、成绩排序、抛档预录、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1.按志愿录取。市教育局中职招生办按志愿把学生名单分发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刷学生身份证确认后成为中职学校录取新生,对于第一志愿未能录取的学生,转.入第二志愿进行录取。对于按志愿未能录取的学生,转入补填志愿和录取阶段。
2.按批次录取。职业学校录取新生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各职业学校开始第一批次学生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填报了职业学校志愿且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预录时间: 7月20日前:录取结果确认:7月22日前。
第二批次:未被第一批次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预录时间:7月24日;录取结果确认:7月26日前。
第三批次:调剂补录批次。补录学校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补录学校和招生计划在衡阳市中小学招生考试网(http: //zsks. hhyedu. com. cn)公布,学生自主联系中职学校确认录取。
3.按顺序录取。各职业学校录取新生按学生志愿顺序--初中毕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须结合面试成绩)排序。相同批次情况下,前一志愿学校优先,即从第一志愿学校开始录取,第一志愿未被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系统将自动转入第二志愿学校。相同志愿情况下,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优先。
各职业(技工)学校应根据招生平台各批次志愿本校学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刷学生身份证确认,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市中职招生办统一监制,加盖市中职招生办和录取学校公章。确认录取的学生名单经中职招生录取系统逐级复核审批。
选报职业学校的学生要注意所在区域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志愿学校录取通知,以免影响入学。
(六)加强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1.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市中职招生办提供的各批次预录学生信息及时确定预录名单并报主管部门确认,在规定时间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审批结果是办理学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各职业学校不得随意变更录取结果,更不得录取已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2.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转学。要求转学和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须在已录学校就读一个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和转专业手续。
3.市外职业学校跨市招生须经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经衡阳市审核备案的市外职业学校将列入“2022年衡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未经衡阳市备案的市外职业学校无法取得网,上招录资格,我市将不出具学籍注册登记证明。
六、招生纪律
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的中职招生纪律,即:
(一)严禁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封锁职业学校招生信息,不得拒绝在初中毕业班班内张贴《2022年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示》。
(二)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替代学生填报志愿。
(三)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四)严禁中职学校向初中学校买生源。
(五)严禁中职学校聘请社会人员进行招生。
(六)严禁各职业学校招收已被其它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七)严禁各职业院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各职业院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直接到生源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
(八)严禁各职业院校为拉生源组织初中学生到外地旅游、参加夏(冬)令营或打假期工。
(九)严禁各职业院校为拉生源而进行相互诋毁的不正当行为。
(十)严禁职业院校以任何名义在开学前和录取中向学生收取押金或变相发放奖学金。
七、强化考核
(一)加强对县职专招生过程、招生结果的考核
县职专要制定详尽的招生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各环节、各程序到位。县职专要强化内部管理,改进教学方法,稳住生源,确保原生年巩固率达95%以上。县教育局将对县职专招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疲软无力、应付了事、观望坐等、效果不佳等现象,将责成学校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将县职业中专原生巩固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加强对初中学校招生过程、招生结果的考核
1.县教育局对全县初中学校下达初中毕业生县职专招生指导性任务。各初中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分解到班,落实到人。县教育局将组成由局领导带队的招生工作督查组,重点督查学校重视程度、招生政策宣传及落实等情况,凡是学校对招生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任务完成进度缓慢的,将约谈校长,限期整改。
2.将各乡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和有初中毕业生的县直中学、民办学校完成县职专招生任务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100%完成招生任务的计3分,每少招1%的扣0.1分,扣完3分为止;每多招10%的加0.05分(四舍五入)
3.对100%完成县职业中专招生任务的生源学校和个人,授予中职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对未完成招生任务80%且排在全县倒数三名的生源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未完成招生任务80%且排在全县倒数第一名的县直、乡镇中学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进行诫勉谈话的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必须引各咎辞职。是民办学校的年检评估降低一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