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9-22 22:39:37作者:佚名
根据成都市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保护您和您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青白江区教育局温馨提醒广大家长,知晓“双减方案”主要内容:
1、严禁类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2、不得类
初中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00
不得组织集体补课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不得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不得下达中考升学指标或以中考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
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等挂钩
不得以托管、家教、教育咨询、自习辅导、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开展教育培训业务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学校正常行课期间组织学员培训
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培训机构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
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区(市)县的中小学同期进度
不得聘用具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不得过度收集学员信息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3、控制类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
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
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4、严肃查处
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
严肃查处教师诱导、介绍、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有偿培训以及举办、参与校外有偿补课行为
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