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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9-20 21:04:51作者:佚名
2021年8月底,陕西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在解决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区域、城乡、校际、学科间师资配置不均衡,教师准入、招聘、交流、退出等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教师从“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这一变化指的是,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教师和校长全部实行县(市、区)级政府统一管理,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当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就意味着教师从身份上不再属于任何一所学校。
实行“县管校聘”管理重大改革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将不会再有一辈子都在某学校工作这样的事情了,将教师关系归于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由学校聘任,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打破了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
本次改革将教师由某一学校的“学校人”转变为县域义务教育的“系统人”,有利于县域内教师互相提升,能有效缓解城乡教师资源不平衡的矛盾,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的部分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中小学的用人自主权,调动县域范围内校长教师的积极性,激发教师队伍整体活力。
陕西省将每2-3年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关部门动态核算、随时调整。同时,鼓励县(区、市)探索设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临时周转专户,确保所属中小学按需补充配备教师。还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
加大力度、动态调整是本次教职工编制改革中的关键词。这次改革文件中更加突出对公办教师的动态管理,在统筹县域教师管理方面,不再局限于“县域”概念,而是强调了省、市、县各级的共同责任,特别是落实教师编制不再是过去那样由教育部门去“争取”,而是从全局出发,由多部门共同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