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9-14 06:16:03作者:佚名
从3月1日起,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资质不全的要坚决关停取缔,资质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时间限周一至周五,不得和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
落实防控措施
各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物资储备和消杀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落实“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做好自我防护。
(一)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各培训机构要储备满足一个月以上使用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对于消毒用品、口罩、洗手液等消耗品要及时补充。同时,校外培训机构要设置隔离空间,对出现发热等紧急情况的学员、教职工及时开展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
(二)严格落实“场所码”政策。各培训机构复课前必须按规定申请“场所码”并张贴在显著位置,安排专人提醒、指导、查验进入机构的人员(包括机构工作人员)出示“场所码”,为“黄色”或“红色”的要第一时间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精准摸排信息。各培训机构要有专人负责人员信息排查工作,精准掌握师生及学生家长出行、体温、健康、接触等状况。涉疫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培训机构;市域外人员进入培训机构一律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同时持健康码、行程码才能进入。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护要求。一是培训机构教师及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每周一次核酸检测的要求;二是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三是要认真开展教学环境日常消杀工作,做到消杀安全有效、记录齐全;四是要告知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减少出行安排,规范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报告属地有关部门。
(五)严格控制培训规模。一是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实施网格化小单元管理,严格按照“一人一桌,学生前后左右保持 1 米间距”要求控制教室人数;二是不举办大型讲座、培训等群体性活动,一般聚集性活动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活动时间,培训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