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9-10 21:02:22作者:未知
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南湖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商各自人社部门后,按相关操作原则与体检考生各自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成绩单(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打印)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到南湖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协议签订须按下列原则操作:
(1)第一步:
南湖区卫健局根据“符合南湖区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结合招生(招聘)计划,确定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考生;同时,经开区社发局根据“符合经开区(城南、长水街道)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结合招生(招聘)计划,确定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考生。
(2)第二步:
南湖区计划未满额的,则在满足经开区(城南、长水街道)计划满额的基础上,再由南湖区卫健局在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考生中按“符合南湖区或经开区(城南、长水街道)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执行,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同时,经开区(城南、长水街道)计划未满额的,则在满足南湖区计划满额的基础上,再由经开区社发局在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考生中按“符合南湖区或经开区(城南、长水街道)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执行,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第三步:
自协议签订规定的时间起,因拟签约考生放弃而递补者,在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内按“符合南湖区或经开区(城南、长水街道)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执行,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4)不在规定的时间或未按操作原则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