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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9-09 03:31:39作者:未知
萧山区2020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城区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小学:
为保障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规范招生秩序,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做好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浙江省教育厅、杭州市教育局、萧山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对萧山区2020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本方案中所指的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区、钱塘新区、滨江区、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城区专指萧山区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其中,初中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北区块,下同)。
第一类:萧山城区有户籍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及居住情况,分为四批:
A批:本人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房且房户一致的;
B批:户籍与(外)祖父母一致,(外)祖父母在户籍地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
C批:本人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房,实际居住但房户不一致的;
D批:本人和父母城区无独立产权房。
其中,户籍迁入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前。产权房要求:(1)《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之前;(2)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以下同)
第二类: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城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分为两批:
A批:萧山户籍;
B批:杭州其余十城区户籍;
第三类: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本人)拥有城区范围内的独立产权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根据随迁子女居住类型,分为三批:
A批:实际在城区居住,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且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
B批:实际在城区居住,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但父(母)尚未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
C批:实际在城区居住,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录取办法
(一)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
(二)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新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按照A、B、C、D批依次招收,其中A批一般优先划入产权房学区学校;B批可划入(外)祖父母户籍地产权房学区学校;C批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划入产权房学区学校,如超过招收计划时,余下部分划入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D批一般划入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二类:在第一类招生计划数有余时,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按照A、B批依次招收。当本学区学额无法容纳时,统筹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三类:第一、第二类招生后还有余额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A、B、C批依次招收第三类新生,统筹安排到公办或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其中A批根据实际居住地对应学区,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B批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C批根据居住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未被录取的新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三)《房产证》办理时间在2017年4月30日后的二手房,三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如2020学年入学,将查验其作为学区房在2020、2019及2018学年其他家庭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的情况)。
(四)2019年起,居住证对应的房产(含租房),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三年内最多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在对应学区入学。
(五)在开发区初中未建成前,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北区块内符合条件的初中新生,由开发区委托区教育局招收。
三、报名程序与要求
城区初中小学(含民办)新生入学,均采用网上报名(含已申请积分入学新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
初中:
(1)信息确认:2020年5月18日~22日每日9:00~21:00期间,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https://czbm. hzedu.gov.cn),小学应届毕业生进行信息确认。其中,不在萧山区内就读小学,打算返回城区就读初中的萧山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也须在上述时段登录以上网址,进行“个别生”报名及信息确认。
(2)网上报名:2020年6月4日~8日每日9:00~21:00期间,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https://czbm.hzedu.gov.cn),按要求进行第一、二、三类新生网上报名。
小学:2020年6月10日10:00~6月16日17:00期间,登录 “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https://xxbm.hzedu.gov.cn),按要求进行第一、二、三类新生网上报名。
因2020年杭州市实施义务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需要申请就读萧山区范围内各民办初中、民办小学的家长,须在上述时段登录相应学段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生办将根据家长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核对,对有必要现场核验的网报信息,指派到相应地点(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核验时,家长随带相关资料:(1)杭州市区户籍儿童少年: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随迁子女: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随迁子女本人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四、学区划分原则
学区划分根据区域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街道、路段、村组等综合因素合理划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学区划分范围保持相对稳定,根据情况每年适当微调,部分社区(小区)实行双学区制。
五、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接通知后,应迅速通过各种方式,告知招生报名相关信息。
(二)各学校通过在校门口张贴、公众号发布等方式公示新生录取名单。 6月21日上午,各初中公示第一批(户籍生)新生录取名单;7月10日,各小学公示第一批(户籍生)新生录取名单;6月29日上午,各初中公示第二批新生录取名单;7月16日,各小学公示第二批新生录取名单。7月4日,各初中安排各类新生报到;7月19日上午,各小学安排各类新生报到。
(三)父母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凭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证书,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申报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人才的子女由房产地(无房产按人才服务地)参照户籍生招收并统筹安排;F类人才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父母房产地参照房产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如无房产的由人才服务地在房产生招完后招收并统筹安排,其中,人才服务地非城区的,由实际租住地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招收。
(四)在萧工作华侨归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台籍人员的随带子女,按照萧山籍学生对待。若父母一方在城区无独立产权房的,由父母一方实际服务地参照第二类A批新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外国籍学生入学后,按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五)驻萧部队现役军人的随军子女入学,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六)不符合城区一二类招生条件的萧山户籍儿童少年,若回原籍就读确实困难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根据城区学额剩余情况,在学额相对较少的学校,酌情按三类生统筹解决入学问题:(1)在本区域内连续居住满三年(截止2020年8月31日,下同);(2)在本区域内连续就读满三年;(3)父母双方在本区域内连续工作满三年。
(七)不满足一、二、三类入学条件,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并实际居住在城区,同时父母双方(一方)持有城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可在规定时间内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https://czbm.hzedu.gov.cn),申请就读城区民办学校。
(八)城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城区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做好招生工作,并在招生条件、招生行为、招生范围等方面加强监管。各民办学校督学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对擅自突破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的,要同时追究督学责任。
未尽事宜由萧山区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小学】83580565、83580573、82710308
【初中】83580566、83580572、82710308
招生投诉电话:82371835、8389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