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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8-18 14:19:39作者:未知
小学招生问答
1、今年京口区招生政策有什么需要特别关注的?
答:有三个方面的提醒关注:一是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必须在“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上进行。二是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网络报名入学。三是部分学校继续施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
2、2022年京口区小学招生必须在招生入学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吗?
答:是的。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全部实行网络管理,网上登记作为入学录取的前提,网上入学结果与学籍办理挂钩,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登记入学。如果未在平台上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将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入学。
3、京口区小学招生什么时候开始登记报名?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能不能修改?是否有补登记时间?
答:6月21-30日,家长登录“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期间可以更改信息。无法在网上完成报名登记的,6月26日8:00-11:00或14:00-16:30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的公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6月30日17:30后,家长填报信息将封存,不能再修改。信息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顺序无关。
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的,请在7月12日8:00-17:00网上补充提交,逾期不再办理。
4、家长如何登录信息平台?
答:家长可在幼儿园教师指导下登录“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PC端(http://ygzsgl.zje.net.cn:1923)
也可通过手机登录页面
也可在6月10日关注施教区所在学校门口张贴的招生通告上,了解详细信息。
5、报名入学年龄条件是什么?
答:今年报名入学的必须为2016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
6、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学生及其家庭基本信息: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等信息;监护人信息,家庭住址(房产)信息等。
7、外地户籍的孩子如何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镇政办发[2018]47号),镇江市区以外户籍(含丹阳、句容、扬中和其他城市户籍)的孩子入学,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家庭户籍证明、家长居住证、家庭住房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家长工作证明等。
8、学校是不是分重点班?有没有教工子女班?
答: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均衡配置教师和学生,实行均衡分班,任何学校不得设特长班、实验班等重点班。学校教职工子女要相对分散地安排在班级中,不得集中安排在某个特定班级。
9、什么叫“学位有限使用管理”?京口区今年有哪几所小学实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
答:因部分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数量急剧增加,已经达到或超出学校办学承受能力,在这些学校的学区内一套住所对应的小学学位使用结束前,后继购房者家庭不承继该校的入学学位。通俗地说,一套住房6年内提供一个小学学位(同一个家庭里有多个子女的情况除外)。
今年,镇江市中山路小学、镇江市实验小学、镇江市红旗小学将继续实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办法。
10、学生怎样知道是否被录取?
答:家长可以在8月1日后登陆招生入学平台,了解录取情况。
11、适龄儿童是否具有同时选择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入学的资格?
答:市区民办小学有镇江市苏州外国语学校、镇江枫叶国际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镇江小学、镇江北大培文实验学校。有意向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市区一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12、民办小学怎么招生?如果报名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还能不能回到原施教区学校?
答:民办学校通过报名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了有文件规定的现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优录对象外,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没有录取的,可以回到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13、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如何办理?
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施教区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理暂缓入学手续。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京口区招生工作中有关家庭房产、户口信息填报等常见问题及解答
1、家中有多套住房的,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填报实际长期稳定居住的一套住房信息。相关学校会组织家访,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调查。
2、房屋已经购买,且实际居住,但由于房产证抵押贷款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未领到不动产权证明(房产证),如何填报房产信息?
答:按照现住房产信息填报。上传佐证材料时须有购房全额交款发票、盖有相关银行公章(红印)的证明。
3、全家居住在公租房(或廉租房),如何填报房产信息?
答:如果家庭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应该填报该处房产。如果所住公租房(或廉租房)是家庭唯一房产,应填报此处房产信息。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购房,也无公有产权租住房,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直在一起,实际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的,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可以此居住地填报信息。
5、实行住房安置,已经领到回迁房的,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填报回迁房的相关信息。
6、实行住房安置,但尚未领到回迁房的,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可以按拆迁协议上规定的地址填报实际地址。
7、原有房屋货币拆迁,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如果家庭已经购买新房,应以新房信息填报。如尚未购房的,填报租住房信息。
8、户籍性质一栏怎么填?
答:一般有两类:根据城乡性质,填报京口区城镇户籍(简称京城)、京口区农村户籍(简称京农)等。此外都是第二类,统一填外地。
9、单亲家庭的孩子上学怎么安排?
答:一般来说应该根据离婚判决书上确认的孩子抚养权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