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8-11 10:40:45作者:佚名
徐州市铜山区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2年徐州市铜山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徐州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徐教〔2022〕27号)、《徐州市2022年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徐教〔2022〕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1、招生计划
全区高中阶段教育计划招生19782人,高中阶段入学率为99%以上。按普通高中、职业技术类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安排招生计划。
四星级高中(郑集中学、郑集中学城区校区、侯集中学、棠张中学、大许中学、铜山中学)招生计划包括特长生计划、统招生计划和指标生计划。指标生计划占各校招生总计划的70%。指标生计划按照各初中中考报名考生中,具备指标生资格的人数比例分配到各报名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倾斜。
2、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面向铜山区、港务区招生,部分高中同时面向市区招收部分学生;职业技术类学校面向全市范围招生。
3、报名工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所有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在籍生不得报名。
应届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生及外地转学生根据规定有就读学校在就读学校报名,无就读学校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就读于本市初中并有本市学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与就读地县(市)区户口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因区划调整而导致考生报考考区变化的,区划调整三年内,可根据考生本人意愿选择在原考区或新考区报考。
4、学业水平考试和专业加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
学业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的考试和体育学科测试。学业考试满分为780分。其中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沿用考生2021年统考取得的成绩,所有往届生和未参加我市2021年统考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的地理、生物统考,以2022年考试成绩记入中考总分。
学业考查包括美育测评和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美育测评成绩为C等及以上、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及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级高中录取。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被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录取。
报考高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专业以及报考文化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日程及各科目分值如下表:
5、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项目设置。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和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学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
第1小批:四星级高中特长生可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四星级高中可填报2个志愿,A志愿同时作为考生的指标生志愿,B志愿没有指标生志愿;
第3小批: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和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学校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4小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其它普通高中、中职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
第1小批:其它普通高中特长生可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其它普通高中、中职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第三批次学校按“学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投档和录取。
第1小批: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2小批: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和技工学校高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3小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中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二)志愿填报时间及要求。
1.志愿填报时间。考生填报志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9日至13日,考生在所在报名点学校打印志愿校对表并签字确认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面向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0日至11日。填报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5日填报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2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9日填报第2小批征求志愿。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及征求志愿由考生凭“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志愿即可生效,不再进行签字确认。具体填报时间见考生“口令卡”。
2.往届生: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
3.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填报志愿的自主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更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
4.考生和监护人要妥善保管考生口令卡,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口令卡密码,因遗失动态口令卡或泄露动态口令卡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
5.考生要慎重选择和填报志愿,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不得录取到其他学校。考生可通过《2022年徐州市中考指南》或登录徐州教育网(jyj.xz.gov.cn)、徐州招生信息网(www.xzszb.net)等查询各校的招生计划、学校代码、专业代码和报考的相关要求。
6、成绩公布和查询
中考成绩于7月3日公布,考生各单科成绩及总分均精确到0.5分。考生可到其报名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也可拨打电话16889955或登录徐州招生信息网(www.xzszb.net)查询成绩。
7、招生录取工作
(一)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学校、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的招生。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工和中级工的招生。第三批次录取学校以“学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志愿填报、投档和录取。
(二)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由市、区招办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全程管理。普通高中及中职职教高考班、高技能人才班《录取通知书》由区招办统一印制,经区招办加盖区招生办公室章方可生效,由考生所在报名学校发给考生。
1.划线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经划定,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
2.投档办法: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1∶1向招生学校投档。
3.录取办法:
⑴四星级高中在第一批次第2小批的录取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从A志愿报考的所有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四星级高中统招计划数50%的统招生(简称A志愿统招生),确定四星级高中的“A志愿投档线”。
第二步,从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在“A志愿投档线”下,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含),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该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校指标生加分考生名单,并对这部分考生成绩加45分,作为录取指标生志愿(A志愿)时的分数(录取B志愿时不加分)。
第三步,将所有填报本批次学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并录取,产生各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线。
⑵其它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根据“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和录取。
⑶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徐教〔2022〕24号)相关要求执行。特长生录取结束后,剩余计划转为本校统招生计划使用。
⑷空军青少年航空实验学校实行“零”志愿录取,由考生自愿报名并参加空军招飞选拔中心的初选、文化测试、定选,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由空军招飞局和省教育厅择优录取,录取后由省教育厅办理考生学籍。
⑸师范院校、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学校、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五年制高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或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划定各批次学校的最低控制线,在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的1∶1以“学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投档和录取。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⑹高中征求志愿的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后,各生源学校立即组织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落榜生进行填报征求志愿,志愿为招生计划有空额的普通高中学校,并将报名结果汇总后上报区招办,由区招办依据平行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剩余计划、征求志愿、中考成绩进行补录。
集中录取阶段已经完成计划的学校,不再安排填报征求志愿及补充录取。
集中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由招生学校在集中录取时本校专业组投档线上自行组织生源,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补充录取手续,补充录取时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三)录取照顾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和澳门及台湾省籍考生(凭侨办、台办证明)加10分投档。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应急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录取照顾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6月7日前持《照顾加分申请表》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后,由报名点学校汇总后逐级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8、招生收费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财政、发改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中考报名费、考试费和体育学科测试费等收费按省、市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9、招生纪律
(一)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和督查,从严治考,依法招生,严格落实“十严禁”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合法合规、安全有序地进行。各生源学校在中考及学生到校领取通知书等期间,要加强对学生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加强措施,切实保证学生安全。
(二)为维护考生填报志愿的严肃性和考生合法权益,招生学校不得录取未参加2022年中考的学生,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必须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安排考生办理学籍注册和报到手续,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对未按规定程序招生所带来的不能办理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等一切后果,均由招生学校承担责任。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逾期未报到的,招生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加强对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监督电话:80266992 80266983。
10、政策咨询电话
徐州市铜山区招生办公室:80266983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8026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