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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8-29 18:52:49作者:未知
2023年秋季枣阳市第二实验小学
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办学行为,持续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逐步压减“大校额”,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更高水平的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枣阳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依法组织入学、坚持以县为主、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资源、分散热点问题”的总体要求,为规范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校的校区划定
枣阳市第二实验小学:招收沙河以南,南至中医院,光武大道以西区域和光武大道以东市直单位以及砖瓦村的学生。
二、招生的有关规定
1、我校于8月30日前向校区内的适龄小学新生下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小学新生应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报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户口、房产均在我校片区内作为优先批次录取;涂改户口以及持假户口、假房产证者一律无效,并由公安部门追究其责任。
2、房产单符且实际入住,可作为第二批次录取;户口单符可列为调剂批次;符合政策的教育优待对象按相关政策优先调剂。
3、对随父母以外其他亲属户口和未随父母的单独户口者必须按其父母户口所在校区入学;孤儿随其监护人所在校区入学。
4、凡2023年6月30日以前搬迁到新居住地并办理户口的学生,应按新的居住地及户口所在校区入学。凡6月30日以后搬迁到新居住地及办理户口的学生,按原居住地及户口所在校区入学。
三、新生报名时间与办法
1、8月1日至7日,新生家长按教育局通知要求在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上报名。
2、根据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推送消息,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家长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我校参加面审。
四、招生领导小组及工作纪律
1、为确保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具体负责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事宜。整个招生过程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确保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2、招生工作实行计划管理。由于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招生容量已科学确定招生计划,我校将不超校区、超计划招生。
3、我校严格按照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招生,不以任何理由招生平台之外的学生。我校对一年级新生实施“阳光分班”、“电脑随机分班”制度,保证分班公开、公平、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