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7-24 11:15:50作者:佚名
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工作原则上于4月10日前结束,各市须在4月15日前将体检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体检结束后,各体检站须打印书面的体检结论以及是否基本符合军事、公安政法院校(专业)招生身体条件等信息,并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体检结论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生效,任何人不得更改。
2.各市要组织专人,认真检查、复核体检信息,特别要加强对诸如视力正常但考生照片显示佩戴眼镜等异常情况的逐一筛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体检部门,并按规定程序核实更正。最终核准的体检信息须于5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和网络信息中心,并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名单以及不合格原因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
3.体检时患有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或先天性心脏病的考生,经治疗符合体检标准的,在体检信息上报后,如需申请修改体检结论,须经市中心体检站复检后作出最终结论,于高考志愿填报开始前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高考志愿填报开始后,考生体检结论一律不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