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7-19 21:57:22作者:未知
加分调整过渡期(2020—2022 年):
(一)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 户籍考生)加10分。
(五)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1.除5市城区以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以下简称“5市城区”)外,全区其他地区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 个世居少数民族(以下简称“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20分。
2.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等28个自治县、享受自治县待遇县、山区县、边境县和享受边境县待遇县(以下简称“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20分。
3.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市田阳区、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市宜州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等22 个山区县(以下简称“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
4.除“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22个山区县”“5市城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7 分。
5.“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
(六)我区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在2020 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10分
2021—2022 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7分。
(七)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
1.“28 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5分。
2.“22 个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的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7分。
(八)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户籍未迁移(含户籍有过迁移且在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回原籍),在2020 年春季学期的规定时间内将学籍转回户籍所在地高中并实际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按本条第(五)款相应分值加分;山区、边境县考生可按本条第(七)款相应分值加分。
2.户籍未迁移(含户籍有过迁移且在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回原籍),未在2020 年春季学期的规定时间内将学籍转回户籍所在地高中并实际就读的,按以下情形加分。
(1)除“5 市城区”以外的“10 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28 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 的少数民族考生,2020 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15 分;2021 年加10 分;2022 年加7分。
(2)“22 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2020—2022 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7 分。
(3)除“28 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22 个山区县”“5 市城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2020—2022 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5分。
(4)“5 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020—2022 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5分。
(5)“28 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考生,2020 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10分;2021 年加7 分;2022 年加5分。
(6)“22 个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的考生,2020—2022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5分。
3.除本条第(八)款第1、2 点所列情形以外的考生,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区的,按考生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相应加分项目的最低分值加分;其他户籍在我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
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户籍迁入我区的,可按本方案及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相关规定申报普通高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