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7-15 07:52:54作者:未知
关于本学期教学周程调整及2021年寒假错峰放假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鉴于当前国际国内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为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本学期教学周程作适当调整,2021年寒假实行“错峰”放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一)教学周程调整安排
1.本科2017、2018级以及二、三年级研究生,各学院须将原安排在第19-20周的教学任务提前2周完成。
2.本科2019、2020级以及一年级研究生,各学院须将原安排在第20周的教学任务提前1周完成。
(二)教学任务安排
1.调整的理论教学任务可采用现场课堂教学或在线教学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和上课形式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协商确定,并由任课教师报开课学院备案。
2.相关学院的实践教学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仅限安排在广东省内进行。
(三)考试安排
1.本科2017、2018级期末考试需在2021年1月8日前完成。各学院自行调整考试时间。
2.本科2019、2020级期末考试需在2021年1月13日前完成。
考试时间作以下调整:
(1)原安排在第21周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的课程统考,分别调整至第20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进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和考场(教室)不变,各单位务必通知相关监考老师及参加考试的学生。
(2)各学院原本安排在第20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的课程考核需调整时间另行安排。
(3)确实无法调整安排考试的,或第20周仍在校外实习的班级,可在下学期开学初返校后安排考试,有条件的也可安排线上考试。延期到下学期考试的,需向考试管理科备案。
(4)下学期初的补缓考初步安排在第二至三周进行。
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
(一)“错峰”放假时间安排
1.本科2017、2018级学生以及二、三年级研究生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3月4日。
2.本科2019、2020级学生以及一年级研究生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3月4日。
3.教职工放假时间。教职工放假时间暂定为:2021年1月18日-3月3日,不能停止生产、工作的岗位,由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工作和轮休。
(二)下学期返校时间及要求
1.教职工返校安排
(1)机关部门、教学教辅单位办公室、后勤部门的全体干部职工须于2021年3月4日起正常上班。
(2)全体教师须于2021年3月4日下午4:00前回所在单位报到。
(3)各单位、部门须将教职员工上班到岗情况于2021年3月4日下午4:30前报人事处;各教学单位须同时将教师到岗情况于2021年3月4日下午4:30前报教务处。
2.学生返校注册时间安排
(1)2017级本科毕业生返校时间根据毕业答辩安排等工作,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2)2018级本科生、全体研究生2021年3月5日返校注册。
(3)2019级本科生2021年3月6日返校注册。
(4)2020级本科生2021年3月7日返校注册。
(三)下学期上课时间:2021年3月8日。各学院须于当天上午11:00前将本科学生到校上课人数及出勤率报学生处;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到校报到工作。
学校根据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可对下学期教职工、学生返校上班、上学时间作适时调整,必要时会再另行通知。
其他工作
(一)本科学生一律不得在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处要教育引导好学生回家度寒假、春节,做好线上线下的服务和跟进工作。
(二)研究生工作
1.寒假期间,研究生原则上不留校,如确需留校做实验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批准,所在学院审核,经研究生院批准,报学校防控办备案。研究生留校期间,导师是其教育管理、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2.留学研究生是否回国由本人确定。不回国的留学研究生应留在学校,安排好学习、研究和文体活动。留校期间不得离开湛江市,不得参加校外集会。导师负责做好留学研究生的学习、研究安排,并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留学研究生辅导员组织适当的文体活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做好相关外事联络和交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