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7-25 02:28:17作者:未知
2023年枣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说明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学位证件要求
平台上传的资料为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分配的依据,资料上传成功即进入平台数据库处理。申请人提交前要认真核对,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虚假资料将会被平台大数据自动识别,并最终影响学位申报。
(一)枣阳户籍儿童、少年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房产证明: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或足以证明房屋产权的司法文书。
③枣阳中心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学位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产(家长不需要开具无房产证明,平台大数据可以自动比对)。
④枣阳中心城区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协议,目前还未购房的,拆迁指挥部证明或拆迁协议(枣阳城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租房证明材料。
(2)特殊住房证明:
①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枣阳市辖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枣阳市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土地使用权、建设审批等足以证明房屋产权和归属的相关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等足以证明产权的相关证明。
(二)流动人口子女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非枣阳市户籍,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在枣阳市购有房产或在枣阳辖区公租房租住。
⑴户口簿。
⑵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或足以证明房屋产权的司法文书。
③公租房租赁合同。
④属自建房、集资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非枣阳市户籍,监护人在枣阳经商、务工,租房居住的。
(1)户口簿。
(2)枣阳辖区内营业执照(2022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或枣阳辖区内有效劳动合同(2022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
(3)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住满1年以上(2022年9月前至2023年9月30日后)。
三、中心城区学位申请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日—8月7日。
2.监护人通过手机扫描《致家长一封信》提供的“二维码”下载“i襄阳”App注册,完成注册后,通过首页“教育”找到“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登录后可以查看枣阳市招生政策、学习使用教程、开展在线咨询等。网上报名开始后,公办和民办只能二选一,家长按要求如实上传基本资料,供大数据比对使用。
3.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在报名时间内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件到居住地就近学校、原就读学校或幼儿园上网填报,学校(或幼儿园)在此期间将会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4.监护人提交学位申请后,可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在“进度”和“消息”栏中查询个人学位申请结果,监护人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咨询沟通、反映问题、查看录取结果,请及时关注申请进度并阅读平台相关信息通知。
5.枣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均通过平台进行招录,对于学校擅自招收的平台之外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6.用户使用本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平台申请学位过程中,任何机构、个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监护人谨防上当受骗。
7.未按时上传学位申请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提示信息”进行相应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二)录取工作。
招收新生按照公办学校先录取、民办学校后录取的顺序进行。
1.公办学校录取。公办学校招收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大数据比对结果进行录取,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向家长推送提示信息。
平台录取规则是按批次依次进行,符合国家规定的优待对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评估鉴定的基础上,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平台对每一所公办学校录取时,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和房屋产权证的真伪,卫健部门数据比对出生年龄和法定监护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比对营业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等),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即时将录取过程和结果通过手机向申请人推送。
2.民办学校录取。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
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平台报名信息,参与调剂录取。
3.调剂录取。少数报名民办学校未能录取,或因其他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就读片区学校的适龄学生,如果原片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市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地申请入学。
(三)派位通知
8月28日,平台通知申请人学位派校结果。
(四)新生报名
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将大数据比对消息、录取结果信息自动发送至学生监护人手机,符合录取条件的会自动生成《入学通知书》(含二维码)。学生报到时,《入学通知书》由学校现场打印,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交学校整理存档,作为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
一年级新生:9月1日上午8:00至11:00前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校报名。
七年级新生:8月30日—8月31日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校报名。
逾期不报到,派位结果作废。
四、非主城区学位申请办法
监护人于8月23—26日到户籍地对应学校线下审核登记,由负责登记的学校统一录入平台。
五、其他说明
(一)严禁招收“借读生”。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借读生”在原学籍学校和现就读学校均不能参加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市教育局将定期开展学籍清查工作,对具有他校借读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理。
(二)加强学籍变动管理。各学校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学籍变动手续。除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生随班就读外,其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民办学校自行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市教育局将按规定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为保障考试录取公平,初中阶段学校从2022级学生起,在八年级下学期开学后办理转学的,毕业时不得报名参加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录取。
六、招生咨询
(一)市教育局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15727106015
咨询时间:8月1日—8月3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二)市教育局窗口咨询
咨询地点:北城东园小学教学楼一楼,咨询点电话0710-6167521,15727106025,15727106015。
咨询时间:8月1日—8月7日、8月19日—8月31日
各地各学校咨询电话见划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