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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8-21 18:50:17作者:未知
我县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户籍生、积分生招生工作已经完成,我县部分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仍可提供各类义务教育阶段学位10916个(小学10220个、初中696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县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发挥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优势,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我县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公办学校“民转公”招生工作。
本次招生工作面向原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入部分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即“民转公”)的学生,已在公办学校报名或就读学生不在此次招生范围内。
一、可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我县部分公办学校仍可提供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各类学位10916个。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坚持学生(法定监护人)“自愿选择,自愿就读”的原则。
(二)公平、公开原则。对拟报名人数超过部分公办学校可提供学位数的,由该校按照公平、公开原则,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等方法录取。
三、招生类别
博罗县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民转公”招生(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
四、申报程序
(一)各类学生均统一到公布的各学校现场申报,申报后由各学校审核资料,确定“民转公”招收的学生。
(二)申报时间:8月24日-25日,8:00至18:00。
五、所需材料
(一)学生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及本县《学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申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在拟申请学校学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社保;合法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录取规则
在申报非起始年级“民转公”录取时,在报名人数超过该学校可提供学位数时,由该校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等方法录取。
七、其它说明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相关证件(含复印件)到拟申报学校申报。
(二)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9〕4号)规定,凡在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就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简称“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时,须符合初中阶段法定监护人连续三年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三年有效居住证和在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等条件。请申请入读初中各年级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特别注意该规定(详情以当年发布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官网为准)。
(四)博罗县教育局招生电话:0752-6297748。
(五)本公告由博罗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博罗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