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2-29 12:39:55作者:未知
汝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
为做好2023年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寒假相关工作,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经研究,现将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寒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考试安排
(一)普通高中学校
1.全县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为:自2023年1月15日(腊月二十四)始,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止,2月6日(正月十六)正式开学。高一年级原则上春节前不再返校。
2.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工作和高三“二测”工作,在确保完成学期教学进度的前提下,由市教师发展中心统筹安排,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实施。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自2023年1月7日(腊月十六)始,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止,2月6日(正月十六)正式开学。原则上春节前不再返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执行。
2.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学期不再统一组织期末质量检测,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要按照防疫要求,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新十条”要求,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指导师生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不焦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聚集,做自己健康防护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落实防控政策,保障防控物资,做好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储备,定期对校园进行消杀,保持校园干净卫生整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合理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要切实将“双减”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严格控制各学科寒假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引导学生开展假期阅读、坚持体育锻炼、接受艺术熏陶。指导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状况,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引导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家务劳动、社区劳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拓宽视野,磨练意志,让学生度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假期。
四、开展“书香润假期,阅读伴成长”活动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书香洛阳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洛发〔2022〕21号)的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寒假期间深入开展“书香润假期,阅读伴成长”活动,参与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师生及家长。鼓励广大群众设置家庭书架、书房,回归家庭阅读场景,推动亲子阅读,通过小手拉大手,让读书活动从学校向家庭延伸。提倡每生每天阅读不少于一小时,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高阅读品位;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各年级阅读参考书目见附件。
五、强化假期安全工作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要强化做好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强化对本地教育系统和本单位的安全监管;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好放假前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假期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在位和外出报备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时刻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应急状态。
六、做好春季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并制定2023年春季开学方案,加强开学前健康监测,安排好开学报到各环节流程。做好物资、场所准备,确保不留安全隐患。要统筹做好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