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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7-03 00:43:08作者:佚名
2022年秋季狮山镇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方案
为规范我镇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的招生工作,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此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适合过集体生活,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说明: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抗疫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因公殉职干部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等人群子女,需予以优先安排学位。
二、招生报名:
㈠报名原则:
1.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方案,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2.小班新生家长(监护人)须按指定时间、招生范围(详见附件3)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每位幼儿家长(监护人)只能报一间符合报名要求的公办幼儿园;如发现报名两间或两间以上幼儿园的幼儿家长(监护人),视为无效报名。
㈡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22日
报名方式:
家长(监护人)通过手机点击报读“幼儿园”指定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错报、漏报均视为无效报名。
三、招生录取:
幼儿入园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不进行测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学位数,则采取公开抽签(摇珠)方式统筹确定入学资格。
1. 优先录取符合第1批的适龄幼儿。若第1批适龄幼儿报名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名额的,则采取抽签(摇珠)方式录取,同时也不再接受第2、3、4批的适龄幼儿报名。
2. 符合第1批的适龄幼儿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名额的,剩余的学位将面向第2批的适龄幼儿招生;若此类幼儿的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的,则采取抽签(摇珠)方式决定录取对象,同时也不再接受第3、4批的适龄幼儿报名。
3. 符合第2批幼儿的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数的,则面向第3批的适龄幼儿招生;若此类幼儿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的,则采取抽签(摇珠)方式决定录取对象,同时也不再接受第4批的适龄幼儿报名。
4. 符合第3批幼儿的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数的,则面向第4批的适龄幼儿招生;若此类幼儿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的,则采取抽签(摇珠)方式决定录取对象。
说明:拟录幼儿家长(监护人),要在指定时间内,带户口本、出生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到拟录幼儿园核验,审核通过的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视为放弃拟录资格。
四、招生注册:
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家长(监护人),根据南卫计[2017]307号的通知要求,请带孩子到拟入读幼儿园所在辖区医院或南海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格检查,取得幼儿入园健康证明及南海区幼儿入园、入学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方能办理注册入园。
1.家长(监护人)凭录取通知书及幼儿入园健康证明及南海区幼儿入园、入学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等,按指定时间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注册手续(注册详情请看录取通知书),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2.在办学过程中,因退学、转学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出现空缺学位时,由幼儿园以随时自主招收插班生的形式来补充空缺学位。
温馨提示:
对于不符合狮山镇公办幼儿园新生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监护人)应当及早为其小孩做好入读其它幼儿园的准备。
五、招生日程:
说明:拟录幼儿的家长(监护人)办理入园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具体时间,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六、招生咨询:
七、招生结果查询:
招生结果公布方式:“狮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八、招生收费:
按照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九、招生说明:
本招生方案所制订的招生范围及相关规定仅限当年有效,解释权属于狮山镇教育发展中心。
附件:
1.狮山镇2022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计划
狮山镇教育发展中心
2022年5月9日
说明:除以上公办幼儿园外,狮山镇还有91所集体办、民办幼儿园的优质学位供家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