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7-01 21:45:43作者:未知
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通知》(东府〔2020〕32号)的有关规定,依照申请人的情况,现将我镇2021年积分制入学各年级申请人(已确认)的积分、排名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1年6月24日—6月30日
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与举报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洪梅镇教育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88844899
2021年洪梅镇中小学积分入学录取原则
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家长志愿进行录取。(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4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教育管理中心通过抽签进行录取。
重点提醒家长
1.各家长须认真查看公示名单,如发现有名单缺漏或分数与确认表不一致问题,请及时联系申请地教育部门,公示期结束后不接受修正。
2.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正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志愿修改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1年6月25日14:00—6月26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招生平台“志愿修改”功能将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重点提醒家长
各家长须认真、全面了解申请地的学位供给情况和录取原则,如有需要修改的家长可登录系统进行修改,修改志愿后,务必要进行重新确认。不需要修改的,不用重新填写志愿。
扫描或点击识别二维码查看:2021年洪梅镇积分入学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