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7-01 10:58:40作者:佚名
为规范和加强我街道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努力让每个孩子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东莞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莞城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以户籍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周边调配、学区对口入学与多校划片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将各类适龄入学儿童安排到辖区内各小学就读。
二、招生对象
1.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没有学籍信息,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莞城招生办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三、招生类别
①在报名日2022年5月18日前户籍属莞城辖区的适龄儿童;
②属因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莞城户籍适龄儿童;
③父或母一方属台湾籍且在莞城工作,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适龄儿童;
④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且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⑤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府〔2021〕7号),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⑥符合《关于修订华侨华人子女及华侨学生在我市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东教基函〔2017〕9号)并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华侨华人的适龄子女;
⑦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规定的适龄子女;
⑧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及《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东府〔2022〕50号)的非户籍适龄儿童;
⑨随父或母购买商品房居住在莞城辖区内已完善办学规划楼盘的适龄入学儿童。
四、招生办法
①②类:以户籍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周边调配、学区对口入学与多校划片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入读莞城各学校。当户籍所属学区学校的学位不足时,招生办将根据教育部的指导意见“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开展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学位不足的学校将与附近有学位剩余的学校实施“多校划片”。
③④⑤⑥⑦类:由莞城招生办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莞城各学校。
⑧类:具体详见《2022年莞城街道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取方案》。
⑨类:参照①类及根据辖区内各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相结合。
其他:在上一年度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其学位将由莞城招生办统筹安排。
五、入学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莞城户籍和非莞城户籍
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陆“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莞学堂”微信公众号,“莞家政务”APP。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
3.填写信息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
(二)初审结果公布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于2022年6月1日公布;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2:0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其中:
(1)因证件号码错误申请复核的,须在2022年6月6曰17: 30前修正证件号码后重新送审;
(2)证件号码正确但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 2022年6月13日12:00前提出复核。
(三)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7:30。学生家长“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须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2022年6月13日17:30前完成志愿填报。
2.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或“优待政策学位”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制入学”或“优待政策学位”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户籍类型 | 可自选申报的志愿类别 | |
户籍学生 | 户籍地公办学校 | 优待政策学位 |
非户籍学生 | 积分制入学 | 优待政策学位 |
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申请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学生:莞城街道不提供民办学位补贴。如家长填报积分制入学公办学位后因分数排名不能录取,家长需自行联系其他民办学校,或在填报志愿时可填报不超过3所的莞城辖区外的民办学校。
(2)莞城街道目前只有一所民办学校,即东莞市莞城英文实验学校。政府已全额购买该校全部民办学位用于解决我街道户籍生入学。因此,今年已没有多余学位用于招收其他民办学生。
(3)志愿填报期间内,填写的志愿信息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志愿填报和修改。
(四)电脑派位
1.“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实施方案将在报名结束后择日另行在“东莞·莞城”网站学在莞城专栏、“文化莞城”微信公众号、“莞学堂”微信公众号公布。
2.双胞胎学位调剂办法。调剂原则:双胞胎在户籍地址一致的情况下,如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所学校录取,将由派位号后的双胞胎调剂到派位号前的双胞胎录取学校。家长可于2022年6月1日8:30—13日17:30提出申请并携带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莞城招生办窗口预约办理。
3.亲兄弟姐妹学位调剂办法。调剂原则:在莞城辖区内学位相对有剩余的学校(莞城中心小学分校、莞城运河小学、莞城平乐坊小学)进行调剂。如亲哥哥或亲姐姐已在上述3所学校中的其中一所学校就读,其亲妹妹或亲弟弟可提出申请随哥哥或姐姐入读同一所学校。家长可于2022年6月1日8:30—13日17:30携带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申请表到莞城招生办窗口预约办理。
(五)公布录取结果
2022年7月6日前(含7月6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
(六)注册
1.学生注册。于2022年7月9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时间和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逾期未到学校注册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学校注册确认。学生注册时,在招生平台点击注册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2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3.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在规定时间段内报名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峰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户籍适龄儿童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莞城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公办学位,请家长在8月22—23日通过网上报名办理补登记手续(具体报名网址择日另文通知)。该批次补登记的户籍学生由莞城招生办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非莞城户籍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的不予受理。
3.有能力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莞城户籍适龄残疾儿童以随班就读为主,如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莞城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建议到东莞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4.家长可登陆“东莞·莞城”网站http://dg.gov.cn/guancheng/学在莞城专栏或关注“文化莞城”微信公众号、“莞学堂”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相关招生政策及最新消息。
咨询电话:0769-22102696
莞城招生办地址:莞城街道高第街1号二楼1号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