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7-01 04:08:31作者:佚名
一、提供学位数
1.公办学校
2.民办学位补贴
各年级一档、二档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人数如下:
二、录取原则及志愿填报
1.总原则:根据我镇提供的积分入学学位数量(含公办学位和民办学位补贴),在总积分入围的基础上,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和积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先录取公办学校,再录取民办学位补贴(第一志愿填写民办学位补贴的除外);如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即按市积分制入学方案进行录取。
2.公办学校录取原则:在总积分入围的基础上,根据我镇公办学校提供的学位数量(见上面提供学位数表),结合申请人的志愿,录取以第一志愿为准,根据各学校提供的学位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即止。第一志愿未录取的按第二、第三志愿或公办学位剩余情况调剂到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敬请各位申请人慎重填报。
3.志愿填报: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7:30,申请人登陆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2年6月20日10:00—21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4.享受民办学位补贴录取原则:民办学位补贴每个年级每个档次都设有具体指标数,按照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各个年级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档(占20%)、二档(占80%)学位补贴数,额满即止。如各年级的申请人数不均衡,出现个别年级申请人数多、个别年级申请人数少的情况,即在按各年级分配指标数录取完毕后,再以学段(小学、初中)为单位,整合所有未获得补贴的申请人进行积分排名,按照剩余补贴指标数进行录取,额满即止(本部分均为二档)。
5.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学生自行联系我镇的民办学校入读相应年级,已经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可继续在原民办学校就读,享受学位补贴。
6.积分入学只适用于入读桥头镇的公民办学校,不能跨镇街申请。
三、积分公示及学位安排
1.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22日,教育部门按照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向社会公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
2.公示方式:“桥头教育”微信公众号。
3.学位安排:2022年7月6日,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包括公办学位和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申请人可于7月6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4.递补录取:我镇公办学校于7月8日-7月9日注册,逾期未注册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教育部门将根据放弃注册的人数、最新入户人数和实际注册人数等统筹递补学位数,于7月9日晚向社会公告递补录取情况。补录取原则:以未录入公办学校的申请人第一志愿为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额满即止。
四、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
1.适用对象:通过积分制入学方式被录取,但未能被安排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
2.学位补贴标准:(小学一档5000元/生/学年,小学二档3500元/生/学年,初中一档6000元/生/学年,初中二档4500元/生/学年,上述标准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如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低于学位补贴标准,其学位补贴经费按照该民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标准发放。
3.2017-2021年已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可重新积分申请公办学校;但在同一学段(小学或初中)同一申请地民办学校就读期间内,不接受学位补贴档次调整申请。
五、注意问题
1.申请人和家长方必须严格按照申办流程和日程安排进行积分入学申请。
2.申请人和家长方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如因申请人和家长方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而导致积分有误或被取消申请资格的,其后果由申请人和家长方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