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6-24 08:00:56作者:未知
》》》报名条件
1学生须具有天津市河北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河北区时间截止2021年10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2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3.已在第一阶段通过统一测试完成安置(含因故未到校报到)的学生不接受报名。
》》》工作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6日
方式:学生需在指定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录入,务必要确保报名信息准确、真实、完整,切勿重复填报。
(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河北区教育局(中山路205号)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天津市河北区常住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户口本人页的复印件一份
2.学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现场审核的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生学籍证明材料(从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学籍表并加盖原学籍校公章)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现场核验手续时,需查验“天津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须均为绿码。核验前14天内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人员,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于未接种疫苗人员要进行登记。
(四)安置办法
由河北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置。
(五)报到时间
安置结束后,10月29日由接收学校通知学生报到,明确学生入校要求和学籍管理规定,并由接收学校在全国学籍管理平台提交转学申请,学生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工作要求
1.学生提供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因信息提供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如在办理学籍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应后果。
2.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严格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要求在已转入的普通高中就读,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
3.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来津人员,实施抵津后14日居家隔离,隔离结束后可入校上课。现场核验及学生入学报到涉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按照本市疫情防控最新有关要求执行。
4.第二阶段转学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2-2628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