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05-18 19:47:48作者:佚名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前健康监测
1、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方可参加考试,即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考生准考证上首个考试科目开考时间的间隔小于48小时。
2、考生须按报名公告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此表每科目一张,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生在考前14天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进入考点考场
1、考试当日,考生在准考证规定时间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并保持安全距离。
2、考生进入考点须主动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建议下载并使用“通信行程卡”App)、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报告表》并接受体温测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4、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建议及时就医下次再考。如确需参加考试,经考点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可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须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5、考生进入考场,需将填写好的《健康报告表》交与监考人员,否则不得参加当场考试。
三、其他
1、考生在考试进行中突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处理。
2、考试过程中,因综合研判需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4、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注意科学防疫。在考试前及考试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信息,关注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苏州、无锡地区组考情况视疫情变化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