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9-18 21:12:10作者:佚名
承德大学高校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目前我省现行标准分为2200、3300、4400元三档。
资助比例:受助学生约占在校学生的20%。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农村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6000元(从2021年秋季开始实施)。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有5年还本宽限期,可以只还利息,不还本金,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申请方式:每年申请时间在7月15日到9月25日,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登录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syd.hee.gov.cn)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我市各县(市、区)已全部开通农信社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政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含直招士官)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补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含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补助标准:按学费标准补助,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助标准的,按照学费总额和国家助学贷款总额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六)“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学生入学时,向所在高校申请。
(七)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八)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九)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资助标准: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河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申请方式:高考录取后,学生向所在高中毕业学校提出申请。
(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项目
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县(市、区)对教育、民政、扶贫、工会、团委、残联等部门以及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等资金,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救助工作。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救助标准为每生2000-3000元。具体数额由县级评定小组确定,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道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十一)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我省自定政策)
在河北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扶贫部门认定),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300元。免学费和免住宿费标准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免费提供教科书按照同校、同年级统一使用教科书实际购买金额执行。国家和省政策有变化时,按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