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0-24 12:41:55作者:佚名
2023年大岭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补贴,现定于2023年10月23日-11月3日受理申请。
请家长们熟悉申请流程,提前做好申请上交材料的准备。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即儿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大岭山镇户籍学前适龄儿童;
2.申请人足龄入读东莞市内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即2016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说明: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如满3周岁可申请“2023年秋季学期”补贴;满4、5周岁可申请“2023年春季、2023年秋季学期”补贴;满6周岁可申请“2023年春季学期”补贴。
二、申请要求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2023年10月23日-11月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
材料包括:
1.《大岭山镇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入读市内民办(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贴申请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申请人及其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
3.申请人父或母一方银行储蓄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建议提供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4.入读东莞市内民办(集体办)幼儿园盖章学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户口簿、银行储蓄账号、收据/发票等原件受理现场核对后返还,只收取复印件。
三、补贴发放
经村(社区)、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并确认符合申领资格补贴名单后,将根据《大岭山镇财政补贴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办法》按350元每生每月补贴标准(全年在园教学时间共10个月计,最高一次补助不超过3500元)发放至申请人所提交的银行账户。
四、其他事项
1.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提交完整收据/发票佐证材料的,将不再补发当年度补贴。
2.根据申请人迁入大岭山镇户籍日期,结合提供的幼儿园学费收据/发票,确定补贴的实际月数。
五、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可致电镇教育管理中心85628266、85789308咨询,联系人:林老师、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