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1-09 21:06:13作者:佚名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须知
第十五条
1.录取批次及顺序普通高校艺术类院校(专业)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
2.组织校考的本科院校的“统+校”录取工作在提前批次录取。
3.报考组织校考的本科院校的“统+校”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录取的普通类专业。
4.本科录取批次和专科录取批次中,同批次的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能兼报。
第十六条
1.划线规则统考类别的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分子科类)、舞蹈类、表(导)演类(分子科类)、播音与主持类(分子科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统考最低分数线。
第十七条
1.投档分数排序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14 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 750 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2.播音与主持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 750 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 ×2.5×40%。
第十八条
1.统考类别的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
2.投档时,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 1:1 的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给招生院校。
3.“统+校”类别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第十九条
1.录取办法在省招生办投出的考生档案中,由院校根据有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自主、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