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欠条怎么打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8-17 12:36:36作者:未知
一、纠集亲戚报复寻衅滋事罪吗?
报复的行为一般并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两者的区别如下:
1、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等行为。其中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目的,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不相识的人。纠集亲戚入室报复打砸属事出有因,并非是无事生非、肆意挑起事端而无故殴打他人。因此,当事人无故殴打他人不符事实,不能成立寻衅滋事罪。
2、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主要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等混乱局面。纠集亲戚入室报复打砸属于特定的范围,与寻衅滋事罪所规定的“公共场所”存在一定的区别。
3、纠集亲戚入室报复打砸的主观犯意是教训被害人,而不是出于要在公共场所耍威风。
4、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一般是不特定的人或者物。纠集亲戚入室报复打砸侵害对象是明确而且特定的。
二、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怎么认定寻衅滋事的行为是否严重?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聚集他人在公众场所寻衅滋事的目的,一般是为了破坏公共秩序。而实施报复行为的目的,通常是想着希望能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大部分情形下,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客体是普通的公民,而实施报复行为的人可能是公职人员、单位的领导,也有可能是普通公民。
因此如果是纠集亲戚对他人在公众场合进行报复,这个报复的过程中伴随着暴力的现象,比如说殴打或者是肆意辱骂,那么阻碍了公共秩序,就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如果并没有这些情况,就不一定能够构成寻衅滋事罪,很有可能会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