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欠条怎么打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7-31 12:36:33作者:未知
一、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够不够得上寻衅滋事罪?
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二、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涉嫌寻衅滋事罪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四、寻衅滋事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综上所述,在寻衅滋事案件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也不完全取决于给受害人造成的损伤程度,因为寻衅滋事主要是破坏了社会秩序,比如就算没有造成任何人受伤,但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