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欠条怎么打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5-29 00:07:58作者:未知
一、无期徒刑一般会被判多少年?
无期徒刑没有具体的服刑期限,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自由的期限是终身的,但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并满足其他条件的,可以假释。
《刑法》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有哪些?
1、期限不同。
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期限不同,有期徒刑一般为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自由的期限是终身的,从理论上说为终身监禁;
2、刑罚的轻重不同。
二者虽均为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但无期徒刑比有期徒刑重;
3、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否折抵刑期不同。
有期徒刑,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三、无期徒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无期徒刑属于自由刑,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没有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由于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并不是“实际执行”,故羁押时间也不能计算在作为减刑、假释前提条件的实际执行刑期之内。
3、无期徒刑的基本内容也是对犯罪人实行劳动改造。被判处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4、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果法院判处的是有期徒刑,自然会在判决书当中标注清楚实际的服刑期限,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对犯罪分子判处无期徒刑后,监狱会对犯罪分子的表现进行考察,符合减刑或假释条件的,会报请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