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违法发放贷款罪损失的认定影响量刑吗?

更新时间:2023-10-19 22:41:09作者:未知

违法发放贷款罪损失的认定影响量刑吗?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损失的认定影响量刑吗?

1、违法发放贷款罪损失的认定影响量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

(1)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果行为人既未玩忽职守,也未滥用职权,而是符合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人损失的,由于行为人对损失的发生既无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当然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2)造成损失大小。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2、本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行为对象不同。前者是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后者是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2)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3)构成犯罪的具体标准不同。前者要求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后者要求构成较大损失的就可以构成犯罪。

3、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非法发放贷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

(l)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一般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一般指经济损失;后者则只表现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可能是经济损失,也可能是人身伤亡,还可能是严重的政治影响等。

(3)主体要件不同。前者的主体是我国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一般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不能成为主体要件。

金融机构若是违法发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贷款,或者违法发放贷款数额不足一百万元,但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就涉嫌犯了违法发放贷款罪。根据规定,对于违法发放的贷款数额不巨大,造成的损失也不重大的,则一般不犯违法发放贷款罪。

本文标签: 损失  罚金  则可  

为您推荐

维权之路不会因为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而不能走?

套路一:先入为主,以政策为导向拆迁户。拆迁户在遇到红头文件或地方政策时,首先不要看政策或文件内容,而是要顺着文件指向寻找法律源头,如若没有或是与法律规定有出入,被征收土地或是房屋是可以纳入救济的,且必

2023-12-10 10:04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由家属代签,是有效的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补偿协议应该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如果被征收人的亲属签订代签的,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有书面或口头委托的除外。

2023-12-10 10:04

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客体要件是:侵犯武装部队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在客观要件上表现为买卖武装部队印章行为,而在主体方面是一般的主体,在主观方面是属于故意的。

2023-12-10 10:04

你是否经历过警察滥用职权的过程,对于此你如何应对?

一、切勿冒犯警察和直接的肢体冲突。二、勿对警察说谎或提供误导信息。​三、如果警察因政府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拘捕。不要逃跑。四、留存证据,这是最重要的。全程的录音、录像、拍照等留存证据的物件一定要有,这是后

2023-12-10 10:04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来进行处罚,同时是有罚金的惩罚的,当然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之下,将会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023-12-10 10:04

征收方告诉你违法建筑无补偿,别轻易相信

历史上的合法建筑,今天的“违建”有补偿。在房屋建造的当时,房屋是不需要经规划部门审批,只要取得村委会的同意即可。这种情况在当时是合法的,即使现在被认为是违章建筑物也是有拆迁补偿的。

2023-12-10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