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补办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能否补办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呢)
2023-12-19
更新时间:2023-12-19 05:03:09作者:未知
27日凌晨,叶祖新发文斥责老家浙江衢州村里征用土地用作污水处理时,街道干部和村干部在没有签任何协议,没有人去家里和其父母做任何工作与安抚的情况下强行征收土地。
他感叹发生的事情让他惊讶,更感到难受与自责,在爸妈最需要他的时候,不能陪伴在身边。
微博全文:
我是浙江衢州人,我的爸妈一直生活在农村包括现在!我一直以我是衢州人为骄傲!我以我是农民的儿子而骄傲!可是今天发生的事我惊讶了!
妈妈给我打电话哭了!我心疼!
村里征用土地用作污水处理,我们同意并支持,但是在面积上有所分歧!但是就在今天街道干部和村干部在没有和爸妈签任何协议,没有人去家里做任何工作与安抚的情况下直接把土地与农作物推了,强行征收!而且还强行控制我爸妈不让去事发现场!我想知道,两个年近60的老人能干嘛?需要几十人控制吗?即使他们什么都没有了他们还有我!所以他们不会做傻事!
我了解我爸妈,一直本本份份,相信接触过我爸妈的人都了解!他们有什么事情从不会和我说,怕影响我的工作与心情!此时此刻我是多能体会你们的无助与无奈!
其实我一直认为我们衢州政府的政府工作做的很好!在处理事情上都很人性!但是今天发生的,作为一个努力在外创业,拼搏的衢州人我很震惊!
我只是难受与自责,在爸妈最需要我的时候我不能陪伴在你们身边!作为儿子,我深感惭愧!
这拆迁事儿,居然出现在了娱乐新闻中,只能感叹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在我们喜闻乐见之余,我们不禁要思考:强拆,对于一个明星来说,都尚且心有余力而不足,那对于一般民众,如何承受这强拆之重!
近日,频频爆出各地强拆事件,从强拆古文物到强拆致人死亡,再到近日明星老家房屋也遭强拆,触目惊心。
拆迁,本质上应该是为了利国利民,利一方安稳和经济发展,为何最后会演变成行政机构暴力的执法,被拆迁方殊死抵抗?在法治中国的今天,这拆迁背后的法律公平和法律程序到哪里去了?
就林祖新老家房屋拆迁事件来说。
因需土地做污水处理,在拆迁行政机构方面应该有政府的征收土地文件,并就征收的规模、补偿价格等相关问题作出详细的说明和公告。
公告方式务必保证所有相关权利人知晓;权利人在知晓并同意后,签署协议方能进行后续的拆迁工作。
在拆迁过程中,不允许采用暴力的执法方式……
从林祖新的微博发文我们可以看到,当地街道干部和村干部完全无视法律规定,利用行政权力肆意滥权,甚至直接侵犯公民身体权。
据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相关当事人当然可以直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复议及诉讼,只是这样真的有效果吗?在实际情况中,这样的拆迁诉讼,很多被拆迁户到最后被定义为了“钉子户”。
回想起我们这些年的案件,代理拆迁案件超过3001起,见过的拆迁奇闻也数不胜数。
主任曾说:“拆迁是公民、律师与政府的博弈,是勇敢者的游戏,更是危险的游戏。
行政机构公权所带来的压力超乎你的想象,很多人根本抵挡不住这样的压力,只能坐视自己的权益受损,即使有相关法律的规定也无法申诉,法律的权威也在这样的“滥权”中崩塌。
只有少数起诉者和少数律师,能够坚守法律的权威和公正,用法律来替自己争回本该有的权益。
在明律所律师在代理拆迁案件的时候,直接对抗的是政府公权,这期间不可避免的有直接的人身伤害,但是在明律所的律师们从来没放弃过对当事人的责任和对法律的尊崇,始终坚持在拆迁第一线,以丰富的实战经验践行法律威严和公正。
以上是从行政机构方面说的,寄期望行政机构单方面作为能按法律的正常程序行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政作为,一切秉承公开、公正、透明行政,还拆迁当事人一个法治政府。
再从拆迁当事人来讲,拆迁当事人从一定程度上讲,属于弱势群体。
在行政法上,一切以有利于弱势当事人为原则。
弱势群体在财力、资源以及法律意识上都相对欠缺,但是不能因此而忽视弱势群体的正当私权。
弱势群体维权无路,采用极端化的方式来维权也有其不正当性。
但从微观方面讲,这似乎也情有可原,毕竟面对的是强大的政府公权。
拆迁关系到的是当事拆迁人的身家财产,一辈子的创造和努力都在里面,加上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成就了拆迁弱势者采用极端方法维权。
拆迁弱势者的极端也在于对法律意识的欠缺。
只有让法律法规彻底的贯穿社会每一个阶层、每一方面,才能健全维权者司法途径。
只有“自上而下”的法律规制,才能有“自下而上”的法律执行,才能充分实施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希望林祖新老家拆迁一切都能依法行进,还当事人一个公平,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补偿。
也期望后续的拆迁事儿能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