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欠条怎么打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4-18 05:08:39作者:未知
一、招摇撞骗罪如何量刑,怎么规定的?
1、一般招摇撞骗罪的判刑:犯招摇撞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严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从哪些方面正确认定招摇撞骗罪?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二)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为,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
(三)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遇或者荣誉待遇等。但要注意的是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属于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例如冒充缉私人员,威胁走私分子交出走私物品;冒充司法人员,逼迫被告人家属与之发生性关系等,都应分别以抢劫罪、强奸罪等论处。
(四)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因此招摇撞骗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达到了对应的量刑标准,则会有相关处罚措施,所以在实际生活中,自己也要多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当遇到类似的情况后要积极的收集好相关的证据,然后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