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欠条怎么打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7-29 00:05:07作者:未知
一、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标的额是多少?
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标的额一般在五千万以下,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五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普通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哪些案件的一审由中级法院管辖?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哪些民事纠纷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五、民事诉讼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六、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1)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2)提起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受诉法院对第一审案件的管辖权,即当事人不能对第二审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前。
综上所述,如果案件标的额特别高或者案件有一定的影响力,基层人民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选择起诉处理民事纠纷的,一定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先确定了管辖法院,因为法院对民事纠纷具有管辖权并满足其他条件的,才能受理原告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