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欠条怎么打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3-01 20:12:50作者:未知
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现实生活中,出嫁女的“成员身份”情况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此种情况下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第二类,出嫁后进城落户的情况。此种情形下出嫁女原承包土地在承包期内的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在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出嫁女当然有权获得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费。
第三类,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此种情况也需要区别对待,如果户籍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原来村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保留。此种情况下“出嫁女”在遇到征地时候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款;如果出嫁女户口从娘家迁出,且在婆家已经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种情况下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遇到征地补偿时候当然不能取得相应的征地补偿款。
2、村民小组对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属于村民自治事项,但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首先,应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普法进村、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制度,依法依规制定并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其次,加强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备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对于获得征地补偿,不是根据是否已经出价来进行判断,而是根据其户口来进行确定,如果户口还在自己家的话,是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来获得相应的征地补偿。如果已经不在本地户口的话,那么村集体的土地就不会分配给对方,那么没有获得补偿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