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欠条怎么打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4-17 07:42:28作者:佚名
一、法律规定没有诈骗罪会立案吗?
法律规定没有诈骗罪不会立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数额达为到立案标准的,不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但可以追究当事人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的数额,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网络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在当代社会,若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而且通过欺诈等相关的手段,获取了数额较大的财产,按照《刑法》当中规定,完全是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处理,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但如果根本就不存在诈骗行为,按照当地的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也不会对此按照诈骗罪立案。